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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2个普通公路收费站明起“歇业” 不再审批新收费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9日17:47  大江网

  

江西12个普通公路收费站明起“歇业”不再审批新收费项目

  江西省交通厅举行新闻发布会,3月1日零时起,12个普通公路收费站点停止收费。

  大江网讯 记者时雨摄影报道:3月1日零时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所属12个普通公路收费站点停止收费,今后不再审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费项目。2月29日,大江网记者从省交通厅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江西省各地方政府所属收费还贷一级公路的11个收费站点和境内经营性收费普通公路的12个收费站,也将于2013年底前停止收费。

  12个普通公路收费站明起停止收费

  “去年6月开始,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部署全国范围收费公路专项治理工作。”江西省交通厅财审处调研员陈玉书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根据相关通知的精神,江西省将逐步取消境内一级公路和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江西省交通厅所属的12个收费站,从3月1日零时起停止收费,其中峡江收费站已于2011年11月25日停止收费。同时,庐山环南山公路威家、隘口收费站将合并,改为一站两设,一票通行。”陈玉书说,撤站后,江西省普通公路除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收费外,其余全部为非收费公路。各地方政府所属收费还贷一级公路的11个收费站点和境内经营性收费普通公路的12个收费站,也将于2013年底前停止收费。

  高速公路收费站停止代收“三桥”通行费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3月1日零时起,高速公路收费站停止代收南昌城市收费桥梁(八一大桥、南昌大桥、生米大桥)通行费。

  “‘三桥费’指的是出城费,主要针对外地车辆收取,出城时单向收费,小车每次20元,大车10元/吨,共有9个高速公路收费站代收。”陈玉书强调说,停止代收并不是取消收费,“三桥”通行费并不在此次取消范围之内,只是取消由公路方面代收的行为。“这三座桥属于城市桥梁,不属于公路,尽管八一大桥兼有105国道的功能,但主要作用还是城市桥梁。”陈玉书解释说,今后“三桥”通行费的收取方式将由南昌市有关部门自行决定。

  今后不再审批新普通公路收费项目

  据介绍,普通公路取消收费后,路产路权移交给地方公路部门,由地方公路部门负责养护管理。同时,今后不再审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费项目,对已经批准为收费公路项目但未设站收费的南昌至安义一级公路、在建樟树赣江特大桥和景德镇湘官(高)一级公路等,一并纳入此次取消收费范围。

  “普通公路取消收费后车流量会大幅增加,有关部门将加大治超力度,在取消收费的普通公路适当增设治超站。”陈玉书说,大万公路和昌夏公路取消收费后,将分别在上高县墨山收费站和抚州广昌收费站设公路治超站,由地方政府按程序报准后由地方政府管理。

  用5至8年时间偿还政府还贷项目债务

  据了解,2009年江西省作为全国第一批试点省份,全部取消了83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以及13个在建收费还贷二级公路项目,涉及收费里程4729公里;2011年,江西省又撤销了105国道南昌银三角收费站(甲、乙站)和105国道峡江收费站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2011年8月18日,降低了昌北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对往返昌北收费站与机场收费站的七座以下客车,其通行费由原来的15元/车次降低为5元/车次。

  “对取消收费的普通公路,将由省审计厅全面审计,核实投资、结余等情况,锁定债务余额,并向省政府上报审计报告。各级政府采取措施筹集资金,用5至8年时间偿还政府还贷项目债务,补偿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陈玉书介绍说,地方经营性普通收费公路,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或比照该项目现收费水平和剩余收费期限的原则,由项目属地市、县人民政府与经营业主协商,研究确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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