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军 张玮
本报讯(记者朱建军 通讯员张玮)天津市滨海新区一名出租车司机的见义勇为行为近日得到表彰,源于该区塘沽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
2011年12月16日15时,犯罪嫌疑人李某和于某驾车来到塘沽某饭店门前,监视一名到饭店送货的货车驾驶员,伺机作案。当驾驶员进入饭店时,李某负责望风,于某趁机拉开货车驾驶车门,偷到一个提包,里面有现金2万元,二人随后逃离现场。
然而,两人的犯罪行为恰被途经此处的出租车司机张师傅发现,他当即驾车尾随犯罪嫌疑人的车辆,记录车牌号并报警。公安机关及时布控,在途中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涉案赃款全部收缴发还被害人。
此案提请塘沽检察院审查逮捕时,办案人员在审查案卷后认为出租车司机张师傅的行为可认定为见义勇为,应当予以表彰。随后,该院依照《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规定,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对张师傅的见义勇为行为调查取证,并向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建议,给予张师傅表彰奖励。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通过调查,认为情况属实,于近日正式答复塘沽检察院,称有关部门已对张师傅的见义勇为予以确认,并向其颁发了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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