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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心生惭愧的锦旗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1日02: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马世雄

  当收到“公正擎天,正气回荡”的锦旗时,我的脸在发烧,因为我差点为惯性思维犯了错。其实这面锦旗不应是被害人给我这个检察官送的,而是我给被害人和他们的家属送才合理。是他们提醒了我,对案件审查不应仅停留在案卷材料上。

  那是一起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马明(化名)是一个高二学生。在与同学苑苑(化名)谈恋爱时,被苑苑的父母发现,苑苑的父母怕影响女儿的学习,便阻止犯罪嫌疑人马明追求女儿。马明对苑苑的父母怀恨在心。为了报复,马明选择了一个阴天的晚上,携刀从苑苑家四合院的墙上翻入院内,将毫无防备的苑苑父母戳伤。经公安机关法医初次鉴定:苑苑的父亲为轻伤,母亲为轻微伤。苑苑的父母对案件定性及鉴定结论一直有异议,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苑苑姑姑领着一群人拿着一沓材料来找我。

  “马科长,我是苑苑的姑姑,这个案子公安局定性不准,不能以故意伤害定案。你看,这是我们对我弟弟伤口拍的照片……”

  “案件刚受理,等我们审查了再说。总之,我们要以证据为准,尊重案件事实。”我有点儿不耐烦地打断了她。因为有些案件当事人来检察机关后,不是喊冤,就是骂娘。那天接下来,因为被害人的家属轮番上阵。我便借故溜走了。

  第二天,我对被害人提供的材料也没细看,就将案件分给检察官小汪办理。我将工作重点放在了怎样与公安机关保持高度一致,共同应对被害人的缠访上,搜集整理了一些应对当事人的“台词”。

  没想到小汪审完卷后对我说:“马科长,这个案子真的有问题。”根据小汪提出的疑问,我又细细地阅了一遍卷,发现鉴定结论的程序有瑕疵;另外,勘验笔录的照片与被害人提供的照片有些差异。我忽然觉得这个案件“与以往不同”。我仔细对照笔录和照片,发现被害人家属所说的有一定的可信度。我忽然想起被害人姐姐说的一句话:作鉴定的人与犯罪嫌疑人有亲戚关系。我与小汪仔细对比卷内照片与被害人提供的照片,发现被害人提供的照片比卷内的照片清晰全面,能看出一些刀伤位置明显在要命处。更让人疑惑的是,一个身中17刀,当时医院抢救时下了病危通知的人怎么能鉴定为轻伤呢?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我差点被惯性思维忽悠了。

  我与小汪反复审查了案卷,将存在的问题立即写了退侦提纲,将案件退回到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的伤情重新进行鉴定。经省级政府指定的医院重新鉴定,确定苑苑的父亲为重伤,苑苑的母亲为轻伤。根据补侦的材料,我们改变了案件定性。当法院以马明故意杀人(未遂)作出了有罪判决时,这起案件已经画上了句号,但我一直有个想法:其实,我应该给被害人和他们的家属送一面锦旗。

  (作者单位:宁夏同心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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