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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不得从事行政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1日03:24  京华时报 微博

  

  据新华社电重庆市政府近日出台《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合同工、临时工以及借用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办法明确规定,行政执法机构中在编在职、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才能进行申请。

  办法规定,不直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受记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合同工、临时工以及借用人员;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因违法或者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等5类人员不得申请行政执法资格。

  据重庆市政管理委员会执法处介绍,各部门都有这样的人,不直接从事执法工作,却有执法证。由于平常不从事或少从事执法,缺乏经验、专业素质不足,造成了执法队伍素质的下降。“一旦单位需要时将他们拉出去执法,就容易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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