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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施工未设警摔伤路人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1日03:24  京华时报 微博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地铁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未放置警示标志,导致张女士路过时跌倒,摔成骨折,她随后起诉索赔。记者昨天获悉,经西城法院调解,施工单位赔偿了张女士1万元。

  张女士诉称,去年9月16日下午,她徒步经过首师大附近的一条人行道,恰逢北京某建设公司在此处进行地铁6号线的施工。但是该施工单位并未安放警示标志,加上施工导致地面湿滑,使她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构成左桡骨远端骨折。张女士起诉要求地铁施工单位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1万余元。

  此案经承办法官支持调解,最终由施工单位当庭赔偿了张女士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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