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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修法规定产品不得过度包装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1日05:35  大众网-大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29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法律规定,企业对产品的包装应当合理,包装的材质、结构和成本应当与内装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成本相适应,减少包装性废物的产生,不得进行过度包装。

  修改后的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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