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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1日05:35  大众网-大众日报

  肥城市地处山东中部、泰山西麓,隶属泰安市,为低山丘陵地貌,境内矿产资源丰富,资源开发、生产建设项目众多,人为水土流失较为严重。近年来,肥城市紧紧围绕“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三提高”的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在规范性文件制订、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水保方案审批、水保设施验收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成效显著。2011年,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列入项目立项前置条件,从源头上预防了水土流失的发生,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

  完善配套文件,明确审批前置。为使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使其更加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肥城市实际,制订、完善了规范性、配套性文件。3月16日,市政府办公室以肥政办发[2011]9号文印发了《肥城市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规定》、《肥城市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等配套文件,7月12日,市委、市政府以肥发[2011]18号文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规定:“把水资源论证作为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的前置条件,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防洪影响评价作为水资源论证的前置条件”,从而为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保障。

  加强沟通协调,规范审批管理。为切实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前置规定落到实处,水利部门积极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多次与肥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发展改革、环保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最终确定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大厅设立水利窗口,专职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将水土保持方案列为开发建设项目立项前置条件,由环保、发展改革部门协同把关,没有水利部门审批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环保部门不予通过环评,发展改革部门不予立项。市水利局派出2名同志进驻审批大厅水利窗口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方案的受理、审查、批复、送达规范,无逾期审批、越权审批、“人情”审批现象,方案审批管理工作逐步法制化、规范化。2011年全年共受理、审批水土保持方案37件,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了90%、审批率达到了100%,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水利窗口4次被评为红旗窗口,8人次被授予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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