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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1日05:59  西安晚报

  

  根据《陕西省收费证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市2011年度收费项目、《收费许可证》、财政票据年审及《罚没登记证》换证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 年审范围:2011年12月31日前在市物价局申请领取《收费许可证》、《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在市财政局申请领取财政票据及《罚没登记证》的单位均应参加年审(在区县物价局申领《收费许可证》及《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的单位到所在区县物价局进行年审)。

  2. 年审时间及要求:集中审验工作于2012年3月6日至3月30日进行。请有关执收执罚单位携带相关收费文件、罚没依据,《收费许可证》副本,《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正本、副本,《罚没登记证》正本、副本,财政票据领购证,收费单位自查报告、2011年度会计报表、收费罚没收入总帐、明细帐,备查帐,2011年使用的全部财政票据及相关统计报表、收费公示表复印件(或数码照片)等资料,前来办理审验手续,集中年审期间将按照规定统一换发《罚没登记证》。逾期未审验及换发《罚没登记证》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年审地点:蕾德曼酒店(朱雀门内南广济街36号)。年审换证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统计报表见西安价格信息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栏www.xaprice.com及西安市财政局网www.xaczj.gov.cn。

  联系电话:市物价局 86788879

  市财政局87279713 87279686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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