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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唯冠美国苹果庭上大斗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1日05:59  西安晚报

  

深圳唯冠美国苹果庭上大斗法

深圳唯冠美国苹果庭上大斗法

  苹果公司证人离开法院时遭媒体围堵。

  iPad商标权纠纷案29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在29日上午的庭审中,双方围绕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与唯冠公司是否形成商标转让,以及唯冠公司是否受商标转让协议的约束两个焦点进行了举证和质证。下午的庭审主要是辩论。该案当庭并未宣判。

  昨日早上6点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外就有媒体记者在等待。临近开庭时,准备旁听者达百余人,其中不乏一嘴英语、日语和韩语的外国记者。

  有些记者担心人多不能都入场旁听,甚至专门雇了“黄牛”排队。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这次iPad商标案二审开庭,有百余家中外媒体关注,法院专门为媒体开设了三个法庭,进行现场视频直播。与此同时,广东高院还在其官方微博进行了直播。

  苹果公司

  被告侵犯了公共利益

  开庭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尽管苹果公司当初是和台湾唯冠谈判,但其“主力”是来自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知识产权律师。之所以“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分不清,恰恰是因为律师“不懂中文”,把两家公司混淆了。

  一审败诉后,苹果公司终于吸取教训,改请中国知名律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代理该案。而金杜律所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一位重量级的“法律顾问”——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

  法庭上,苹果一方律师认为,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之间存在委托关系,IP公司和唯冠员工交流的电子邮件可以证实涉案商标已经转让给苹果公司。

  该代理律师还提出,深圳唯冠的行为,“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

  深圳唯冠

  苹果指鹿为马 错误低级

  与苹果公司律师的“文绉绉”相反,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肖才元、谢湘辉的发言“火药味”甚浓。

  这两位律师提出,苹果的起诉实为一场“闹剧”。

  深圳唯冠律师表示,苹果一方在本案中提交的核心证据如协议、授权书、金额为3. 5万英镑的巴克莱银行汇票等,协议中的出让方、授权书中的授权人、银行汇票记载的收款人,均为台湾唯冠,而不是深圳唯冠,属于“指鹿为马”,对深圳唯冠没有任何约束力。

  “台湾唯冠是按台湾地方法律设立的股份公司,深圳唯冠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模式、民事责任均是独立的,也无股权联系。中国大陆企业法人的资产,岂能不受外汇管制、毫无依据地消失在境外?状告我方,纯属无理!”深圳唯冠律师说。

  对于苹果一方提交的“核心”证据——电子邮件,深圳唯冠律师“提醒”对方要了解中国基本的法律规定:该电子邮箱的主人是外国人,行为均发生在境外,依照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它必须由境外当地公证、中国使领馆做出认证,方可作为证据使用。

  “谁也难以想象,苹果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深圳唯冠律师认为,苹果一方与台湾唯冠间“极其荒唐地买卖第三人的商标”,这种低级错误的产生,主要过失在苹果一方。

  双方在下午庭审中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双方员工在合同签署的交往过程中的邮件是否可以作为证据,杨荣山作为唯冠集团法人签署的协议是否有效等。双方代理人需要请示原被告双方才能决定是否和解。该案当庭并未宣判。

  苹果一旦败诉 代价极其惨重

  对于这起社会高度关注的知识产权大案,多位知识产权专业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苹果公司想在二审“翻盘”极难,因为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权属于深圳唯冠,台湾唯冠根本无权转让,这正是苹果公司的“致命伤”。

  如果苹果败诉,代价极其惨重。目前,深圳唯冠已经在全国各地起诉了苹果经销商商标侵权,要求停止销售iPad产品;深圳唯冠还委托律所协助国内各地工商部门对iPad产品进行查处。

  据了解,从2010年第4季度到2011年第3季度,苹果iPad产品累计在中国销售了362万台,销售额超过100亿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苹果二审败诉,工商部门对苹果公司的罚款可能超过300亿元。

  更要命的是,库存的苹果iPad将不能继续在中国大陆销售,而且对iPad3在中国大陆的上市也形成阻碍。

  小疏漏酿成大祸患 或因苹果轻视中国市场

  不少法律人士认为,如此的低级错误,如果犯在一家小公司身上,可能是“能力问题”,但苹果公司作为一家世界名企犯下如此错误,就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态度问题”了。

  从市场层面来看,苹果公司一贯轻视中国市场。在供货体系中,苹果公司无视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坚持“先发达国家、后发展中国家”的策略。

  北京市双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琳认为,问题根源可能在于苹果公司“骨子里的傲慢”。因为傲慢,所以轻视,以致一个小疏漏酿成大祸患。

  尽管50%以上的iPhone来自于中国内地的加工基地,尽管10%以上的收入来自中国内地市场,尽管苹果在中国的业绩迅猛增长,尽管IBM、微软的总裁都来过中国,但乔布斯至死也没来过中国一次。据报道,一位苹果高层曾说:“苹果在中国的问题,根源在乔布斯身上。在他的心中,中国市场还不如马来西亚。”

  苹果曾打包买商标

  “iPad”商标纠纷案,要追溯到10年前。

  2001年至2004年,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在中国大陆注册“iPad”商标,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韩国、墨西哥等其他国家也注册了“iPad”商标。

  多年后,苹果公司有了关于“iPad”的商业设想。一家英文名称为IPApplicationDevelopmentLimited的公司(下称IP公司,据媒体报道,该公司系苹果公司设立)于2009年底找到唯冠,商谈“iPad”商标转让事宜。

  但IP公司只找了台湾唯冠,双方随后达成协议,约定IP公司以3.5万英镑的价格受让全球的“iPad”商标。

  其中,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仅“价值”1英镑。

  深圳唯冠一审胜诉

  2010年4月,IP公司将全部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iPad平板电脑当月上市。但苹果公司和IP公司向中国国家商标局申请大陆的“iPad”商标过户时被驳,2010年6月,苹果公司、IP公司将深圳唯冠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iPad”商标归二原告所有。

  2011年12月5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苹果公司和IP公司败诉。

  本组文/图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羊城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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