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死者家属起诉七被告索赔159万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1日06:50  今日早报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花去近30万元的医疗费,在医院抢救40多天后,曹先生还是因为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去年6月12日凌晨,之江路六和塔附近,一辆安徽牌照的半挂车因为超高,撞塌了一块巨型过街广告牌。塌下的广告牌将一辆别克轿车压扁,别克司机曹先生受重伤(本报去年6月13日起有连续报道)。

  事发半年多时间后,死者曹先生的妻子、女儿及父母将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城建广告装璜有限公司,投放广告的银行、肇事司机孔某、运输公司、车主、肇事车投保的保险公司等7方告上法庭。

  昨日上午西湖区法院公开审理本案,安徽方面的四被告均未出庭。原告起诉的案由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他们要求7被告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在内的各项损失总计159万余元。

  死者家属一方认为,在货车司机交通肇事撞倒广告牌,限高架、广告牌管理方疏于管理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才导致悲剧的发生。

  出庭的三被告均辩解说,货车司机交通肇事撞倒广告牌才是该起事件的直接唯一原因,他们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城建公司诉讼代理人表示,曹先生的死亡是由交通事故造成的。在侵权责任法中有明确规定,像这种设施的垮塌,有其他责任人的由其它责任人承担,因此赔偿应该由交通肇事方承担。

  投放广告的银行代理律师则认为,这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银行只是发布广告,跟曹先生的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对此,死者家属反驳,该限高架于1997年建造,城建公司疏于管理,而该广告牌也是无证广告牌。

  由于各方相持不下,法庭将择日宣判。

  据了解,去年7月6日交警部门对这起事故作出认定,安微牌照半挂车司机负事故全责。

  死者曹先生妻子说,事故发生后,除了投放广告的银行组织员工捐款11万多元、城建公司组织捐款5万多元之外,他们没有得到其他任何赔偿,而仅医疗费一项他们就花去了近30万元,由于交警部门认定的只是肇事司机孔某与他们的交通事故,并不涉及城建公司等单位,因此家属不得已以其他案由起诉维权索赔。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