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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诚信企业将被限期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1日06:50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俞凯

  今后本市查出的不诚信企业一旦被有关单位约谈、警告后,必须在7天之内提交整改书。

  记者从昨天举行的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总结表彰暨本市企业诚信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会议上获悉,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创建企业违规处置办法(暂行)已经制订完成,今后,对于各级别“企业诚信创建”在创建过程中发生不符合企业诚信创建要求、甚至发生严重失信问题等违规行为,都将按照暂行办法采取相对应的“具体处置措施”。

  据了解,上海市“企业诚信创建”活动组委会与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目前已在连锁经营、医疗器械、婚介管理等全市近160家行业协会中建立起行业诚信建设管理平台,为超过8000家相关协会的会员企业在立体化监督机制下创建了企业诚信档案。

  暂行办法规定,对违规企业的处置根据违规情节可以采取约谈企业领导、警告、降级、撤销所有累积荣誉等处置措施,比如对被约谈或被警告的企业,办法规定企业必须在约谈(或被警告)后7天内向所属协会及组委会提交整改书;对于被处以降级的企业,除了须在降级决定发出后7天内提交整改书外,还须上交已获得当期铜牌及证书,并进入3个月观察期,3个月期满后该企业才可以继续提出创建诚信企业的申请,对于撤销所有累积荣誉的企业,除了必须上交铜牌和证书外,6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参加创建,6个月后必须从最初级别开始创建。

  据悉,所有被处置企业的名单今后都将在活动官网及行业诚信建设网络管理平台上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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