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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菜事件”的纠结,用理性来纾解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1日07:32  新闻晨报

  □邓海建

  在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工作4年的洗碗女工李红将客人留下的剩菜打包,打算带回家给正读大三的儿子补营养。酒店发现此事后以盗窃财物为由将其开除,称扔掉食物是正常耗材,员工不得带剩饭菜回家。 (2月28日《金陵晚报》)

  一包剩菜,几多亲情。这份母爱令人想起经典小说《一碗阳春面》里的温暖。遗憾的是,此“老板”非彼“老板”,一声“开除”,似乎令故事陡然多了悲伤的色彩。公众几乎是一边倒地指责:食客浪费、店家无情、开除理由荒谬……

  情绪之外,还有是非。 “剩菜事件”里,当事人李红的身份不仅是母亲,也是五星级酒店的一名洗碗工。李红深感冤枉,理由有三:一是“那些东西是酒店扔掉不要的”,二是“再说谁没拿过”,三是“为这个就把我开除了,觉得太重”。然而,这些理由真的无可辩驳吗?身为职工,第一责任就是恪守职业准则,既然入职前有《员工手册》约定了责任义务,也明知单位不许可这种行为,却私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否有悖职业要求?至于“谁没拿过”的说法,如同闯红灯后申辩“为什么罚我,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闯红灯”——既然“拿”本身就违反规则,那么,别人的违规怎能成为自己豁免的理由?处罚轻还是重,这个确实可以商讨,但如果用人单位早就“有约在先”,劳动监察部门也无法找到明显瑕疵,则个人感受并不能衡量处罚结果正义与否。

  同情之上,应有规则。李红想不通的是,“把还能吃的东西扔掉就对了吗? ”是的,酒店“正常损耗”之说也许可以商榷,甚至《员工守则》的合理性也不是不能探讨,但问题是,违规之后再来质疑规则的合法与合理性,这本身就有卸责的嫌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员工权益和资方权益是硬币的两面,如何保护,不能看谁比谁会煽情,而只有置于公开透明的秩序之下——试想,如果所有员工都对职业守则怀有腹诽,却不愿合法博弈,而是私底下悄悄按照“自以为正确”的通则行事,那么,这果真就是我们吁求的公平与正义?

  敬畏规则、尊重秩序,本质是为保护并平衡每个社会主体的权益。2010年12月19日,北京大学副校长海闻上课时,教室管理员以“锁门时间已过”为由催促其下课,海闻得知对方身份和来意后与之起争执,甚至抛出重话,此事引起争议,褒贬不一。等到舆论尘埃落定,公众还是更倾向于管理员的严苛。校长曾发问,“教学重要还是锁门重要”,其实,遵守规则更重要。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譬如2011年底,有媒体报道,在深圳招考公务员资格初审阶段,数名报考考生因迟到被取消资格,尽管迟到者牢骚满腹,但这回,公众却是一边倒地理解了职能部门的严苛:只要主考方尽到了告知的义务,考生当然要为自己的迟到担责,身为“准公职人员”,守时确实是最基本的要求——站在这样的角度上,也许我们就更能理解考场外的一幕幕 “跪求”为什么每次都敲不开“破例之门”。

  回到事件中来,开除归开除,但认定的“盗窃”理由确实未必站得住脚。一者,盗窃属于违法行为,以不法占有为目的,超越了道德与法律的底线,不能凭空捏造,需要公安等职能部门认定;二者,酒店方将剩菜视为自己的财产,显然也不符合逻辑,毕竟菜是客人埋单,剩菜的“后事”顶多算代为处置。至于剩菜的去向,如果能物尽其用,也许就少了此类纠结。

  “剩菜事件”令人悲悯,但同情代替不了规则,更改变不了规则。从这个角度来说,它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社会样本,同时它也在考验舆论与公意是否具有足够的理性。

  (作者为资深评论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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