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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试点“交通基层管理单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1日12:25  中国广播网 微博

  

  中广网深圳3月1日消息(记者郑柱子 通讯员刘洪韬)记者从深圳市“交通基层管理单元试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上获悉,3月起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将在东部和宝安交通运输局建立网格化有机性民生型交通基层管理单元开展试点工作,每个街道将设立一个交通运输管理所,实现道桥设施、交通管理设施、公共汽车停靠站设施和路政管理“四位一体”。

  根据试点方案,东部交通运输局将按照罗湖、盐田两区的行政区划,每两个街道设立1个交通基层管理单元。以路政执法队为基础,组建道路综合巡查队加挂路政执法队的牌子,下设东晓清水河等7个道路综合巡查分队,建立“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工作模式。道路综合巡查队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道桥设施巡查、交通管理设施巡查、公共汽车停靠站设施巡查、路政管理巡查、路政执法和交通拥堵点监测等方面工作。

  而宝安交通运输局则在每个街道设立一个交通运输管理所(即街道交通运输事务组)加挂交通运输执法中队的牌子,按“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模式运作,交通运输执法中队与交通运输管理所合署办公。道路综合巡查队具体负责道桥设施巡查、交通管理设施巡查、公共汽车停靠站设施巡查、路政管理巡查、路政执法、交通拥堵点监测等方面工作。交通运输执法队负责辖区范围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综合事务组负责场站、维修等行业监管,及社区交通服务等工作。

  此次交通基层管理试点工作的一大亮点是加强了道路综合巡查。方案规定道路综合巡查队工作人员每周不得少于4.5个工作日在道路上从事巡查工作,每周全面巡查责任道路不得少于3次,每周不定期安排1-2次夜间巡查。在雨季、台风及重大活动期间,适当加大巡查频率和巡查时间,开展针对性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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