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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污染减排工程不到位地区将实行“双限批”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1日13:24  国际在线 微博

  新华网合肥3月1日电(记者 蔡敏)记者从2月29日召开的安徽省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上了解到,安徽省“十二五”期间将对重点污染减排工程建设缓慢或运行不达标的地区,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用地指标“双限批”。

  “十二五”期间,安徽省将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确保城市平均污水处理率达到85%,县城所在镇平均污水处理率达到75%。到2015年底,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点位)劣五类水质的比例分别小于20%和10%;好于三类水质的比例分别大于40%和60%。

  为了实现环境治理目标,安徽省将严格落实省政府和各市政府签订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对全年污染减排任务未完成或重要减排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重点企业,实行建设项目环评限批、上市环保核查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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