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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案昨日二审开庭 法院建议调解未宣判

  2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iPad商标权纠纷案进行二审(即“终审”),该案当庭并未宣判,双方代理人需要请示原被告双方才能决定是否和解。

  上诉方苹果公司和英国IP公司提出三项请求:撤销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者改判;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在法庭上,苹果展示了多份证据,证明深圳唯冠曾参与iPad商标转让:一是麦世宏的名片,苹果认为这些名片证明其不仅是台北唯冠法务处长,同时也是整个唯冠集团的法律总顾问;二是多封以深圳唯冠电子邮箱发出的邮件,苹果认为此可以证明对方工作人员袁辉与IP公司的邮件往来均得到深圳唯冠的授权;三是一份有杨荣山签名并批有“准”字的iPad商标中国大陆地区的转让协议呈批表,这份至关重要的证据是用深圳唯冠的信头纸写的,同时落款是唯冠的董事长。

  苹果方面还提供了一位新证人——负责与唯冠方面进行邮件洽谈的英国IP公司知识产权调查律师格莱恩·迈克尔·罗宾逊出庭作证。罗宾逊在法庭上证实当年曾与唯冠公司员工袁辉多次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洽谈有关唯冠转让iPad商标的相关事宜。

  尽管苹果方面在法庭上提供了多份证据,但深圳唯冠代理律师、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东晓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唯冠方面对此案充满信心,因为对方所谓的证据没有一点新意。

  在近6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在取证质证环节双方交锋都相当激烈,针锋相对。当庭争论时,双方更是火药味十足,以至于审判长多次提醒双方注意控制情绪。

  深圳唯冠认为,苹果一方在本案中提交的核心证据均为台湾唯冠,而不是深圳唯冠,对深圳唯冠没有任何约束力。“当消费者看到iPad,就知道它来自苹果,而不是其他公司。”苹果公司代理人表示,如果法院判决商标归对方,势必造成混淆,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对此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激烈反驳:“深圳唯冠的商标权从未发生过任何改变,深圳唯冠也从未与苹果公司发生过关联。”

  当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并请双方代理人回去询问原告与被告是否愿接受法院的调解。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说 ,由于二审判决出来需要一段时间,所以庭审不会对iPad3本月8日的正常发布产生影响。 据《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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