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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展整治“霸王条款”专项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1日18:07  中国广播网 微博

  

  中广网广州3月1日消息(记者周羽 通讯员胡燕妮)2月29日,广东省工商局下发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到今年10月,在全省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合同格式条款因其便利性和经济性,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但也有不少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的特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而,这类条款也被公众称为“霸王条款”。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主要针对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网络、金融、房地产、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运输、餐饮、美容美发、健身以及大型商场和超市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中的合同格式条款,重点查处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

  为做好这项工作,广东省工商局联合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向社会发出了公开征集“霸王条款”的通告,决定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5日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征集“霸王条款”活动,重点征集上述专项整治行业中消费者反映较多且突出的合同“霸王条款”。凡2011年起至今,消费者购买上述行业商品或接受相关服务时,发现典型“霸王条款”的,均可以邮件方式发送到gszj@gdgs.gov.cn,或者通过信件寄至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广东省工商局市场处(注明“征集”)反映。“霸王条款”征集完成后,省工商局和省消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其中典型的“霸王条款”进行公开点评,并督促有问题的经营者限期整改。凡对所使用的“霸王条款”逾期不作修改且拒不停止使用的,省工商局和省消费者委员会将按各自职能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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