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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 每张床位普遍提高1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2日01:39  扬子晚报

  

  本报讯 从今年1月1日起,南京市社会办的养老机构床位资助和运营补贴标准将提高。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南京市社会福利工作会议上获悉,经市政府同意,本次提标增幅较大,尤其对介护老人的补贴增幅达到50%,将区县财政纳入;按老人护理等级发放运营补贴,以鼓励养老护理院多收住介护老人。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调整提高养老机构补贴标准的通知》同时下发。

  据介绍,本次养老机构补贴提标主要包括一次性床位建设资助和日常运营补贴两项。床位资助部分为:新建床位补贴标准普遍再提高1000元/张,调整后,城区机构为5000元/张,郊区机构为4000元/张,县城为3000元/张;改扩建床位在上述基础上减半进行资助。运营资助补贴为:收住南京籍老人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新标准为:自理类80元/月·人,介助类(半失能)100元/月·人,介护类(失能需全护理)120元/月·人。

  (周新华 余可根 董婉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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