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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出台新政打击二手房等存量房交易偷逃税行为—— 先核价后纳税遏制“阴阳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2日02:53  兰州晨报

  

兰州出台新政打击二手房等存量房交易偷逃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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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首席记者王家安 通讯员苏国锋)一套以不菲价格成交的二手房,可能因中介“变通”,出现两份标价不同的合同,私底下签订的是“阴合同”,再交给管理部门一份低于成交价许多数额的“阳合同”,这样,一套七八十平方米的房子,就能逃掉二三万元的税款。3月1日,兰州市地税局召开存量房评估纳税会议,就遏制二手房等存量房交易“阴阳合同”正式启动“先申报,再核价,后纳税”的“杀手锏”。

  “如果懂得变通,交易一套住房,可能就少缴好几万元税款。”3月1日,一名中介人员以他经手的一套100平方米、90万元的房子为例给记者算了一笔账。90万元只是“阴合同”上的价格,而在“阳合同”上,他们的报价是45万元。按照目前的纳税计算公式,合同“一阴一阳”,双方逃掉的税款竟多达3万余元。

  兰州市地税局副局长贾发元说,“如今购房交易中‘阴阳合同’现象已非常普遍,一旦使用‘阴阳合同’,以后发生交易纠纷,有关部门很难裁决,最后吃亏的是购房者自己。”

  2月21日,兰州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存量房税收征管工作协作机制的通知》,3月1日,随着兰州市存量房批量评税工作正式召开,《通知》正式启用。

  一名税务工作者说,以前买房双方去完税,都是按合同报价计算,此次“杀手锏”的基本做法就是“先申报,再核价,后纳税”。即先由业主申报,然后税务机关进行核价,“我们自己通过调查,建立了一套房价比照系统,拟定了一些‘参考价’,如果房主报来的价格和这个偏差不大,就以他报的价格收税;如果偏差大于10%,我们便提出由专门的评估机构对房子再进行估价收税。”

  为保障估价公平、公正,兰州市还组织12个部门参与制订了一套详尽的评估标准。在这套厚达数十页的标准里记者看到,就连是否为黄河景观楼,是否有噪音影响,和周围有什么学校、银行等,都考虑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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