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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洛阳的哥得凭“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2日04:40  大河网-大河报 微博

  □见习记者 曹杰 实习生 许开民 通讯员 谭忠平

  本报洛阳讯作为河南省唯一一家试点交通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城市,自3月1日起,洛阳市出租车管理政策将发生一些变化。昨日,记者从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获悉,从当天开始,凡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都必须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下称资格证)。

  首次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不但要具备熟练的驾驶技术,而且还必须了解洛阳市的历史文化知识、道路交通状况等,也就是说,以后想在洛阳当的士司机,不但要“懂驾驶”,而且还得“知洛阳”。

  据介绍,今后,凡是没有资格证从事出租车营运活动的人员,一经出租车主管部门发现,将被处以1000元至3000元罚款,并按行业信誉考核规定扣除相应分数。扣满20分的驾驶员将被暂停营运资格,接受相关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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