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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的重大举措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2日06:50  东方网-文汇报

  税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上海“营改增”改革试点纪实

  新华社记者慎海雄徐寿松

  税制改革,事关发展全局。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决定从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

  这项改革试点至今已满两个月。来自财税管理部门和试点企业的最新信息显示,试点的各项政策措施运行情况总体良好;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有较大幅度下降,大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略有下降,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增加而普遍降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发展转型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积极财政政策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如今,改革大幕已在黄浦江畔开启,标志着上海在破解影响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制瓶颈方面迈出了关键性一步。

  12万户试点企业如期申报

  新年一开始,上海在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在内的交通运输业,以及包括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在内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截至目前,已有12万多户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文化创意领域的企业最多,占比近1/4;研发和技术服务类占近1/5,交通运输业占约1/12。

  来自税务部门的最新信息显示,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2月15日之前,试点企业全部完成了当期纳税申报,“1月份顺利开票、2月份平稳申报”的改革预期目标基本达到。

  作为一项重大税制改革,“营改增”涉及面广,利益调整复杂,难度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强调,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是上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件大事,是一项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改革措施,要通过率先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着力从税制上逐步消除重复征税问题,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营改增”改革试点在设计中就充分考虑了地方的利益保障和企业新老税制转换时期的过渡安排。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性文件,重点明确:在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同时,还明确了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在试点期间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过渡政策;为促进服务贸易出口,相应实行了零税率或免税制度。

  正是国家从税收政策和财政体制上的鼓励、支持,极大地调动了地方和企业开展改革试点的积极性。上海市政府精心组织,及时研究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措施,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对因新老税制转换而产生税负有所增加的试点企业,按照“企业据实申请、财政分类扶持、资金及时预拨”的方式,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同时,还研究建立市与区县两级政府“减收增支”的财政分级共担机制,有效地调动了各区县的改革积极性。

  试点企业总体税负减轻

  “营改增”后,企业税负究竟有没有加重?这也是此番试点普遍受关注的一个焦点。

  一家注册资本为3.4亿元、从事近海和沿江航线运输的海运公司2012年1月份申报的税单显示,如按营业税计征,应税营业额3876.32万元,适用税率3%,应纳税116.29万元。而“营改增”后,按11%税率征税的劳务销售额为3759.5万元,销项税额为384.14万元,进项税额为2803.07万元,增值税应缴税额为零。“营改增”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

  “从改革试点企业的情况看,总体税负是下降的。”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局长顾炬分析,在这次改革试点中,近七成的试点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原来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调整为按3%缴纳增值税,因而,小规模纳税人试点企业的税负下降幅度较大。

  “营改增”的真正利好远不止于减负。来自运输业、信息服务业、创意产业等方面的多家试点企业反映,“营改增”从制度层面解决影响服务业发展的税收瓶颈问题,有利于开拓服务业市场,延长产业链条。

  先行先试,为全国推广积累经验

  “营改增”改革试点首站为何选在上海?财政部有关专家表示,上海市服务业门类齐全,辐射作用明显,选择在上海市先行试点,有利于为全国实施改革积累经验。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强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是一项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服务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上海既是机遇,也是考验。要抓住先行先试机遇,用好政策,放大效应,为在全国推广发挥示范作用。

  财税主管部门专家分析,从宏观来看,实施“营改增”改革正是一项与服务经济时代相适应的重要的税制改革创新。特别是,在这次改革试点中,国家将税制改革与实施结构性减税有机地结合起来,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方面。

  就微观而言,这项改革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特别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扶持小微企业创新经营业态、开拓业务新领域,带动和扩大就业。企业“细胞”的进一步激活,必将带来经济社会的整体繁荣。

  为了确保改革试点顺利实施,为全国改革积累经验,上海市不断完善实施方案。近期,上海财税部门对试点企业今年2月份申报缴纳1月份增值税后的税负变化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通过已建立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财政扶持资金”,对试点初期部分税负有所增加的企业滚动审核,及时预拨财政扶持资金。预计在3月初,首批财政扶持资金将拨付到位。在此基础上,上海加快建立和形成“按月跟踪分析、按季审核预拨、按年据实清算”的财政扶持资金核拨的常态化管理机制。

  (据新华社上海3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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