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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需回归到服务角色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2日08:00  新闻晨报

  苏振华

  据《新快报》报道,2010年以来,广东省餐饮具消毒协会依托协盈公司对外开展财务管理业务,对企业收取每套餐具一毛钱的抽成。而且,该协会强制企业入会,对于不就范的企业采取种种报复措施。目前,已有十多家消毒企业实名书面向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投诉。

  行业协会应该做什么?一般来说,社会结构可分为三类主体:政府、企业和中间组织。其中,企业是自我经营的主体,政府则负责社会管理职能,但政府的管理范围和管理能力客观上不足以覆盖全社会,也不宜覆盖全社会;因此,现代社会有一部分领域是由社会主体自我管理的,即企业联系起来组建各种协会。这决定了行业协会的性质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为企业提供咨询、沟通、监督、协调等服务,必须是非赢利性、非经营性的,也不具有如政府般的强制性管理职能,就是一个企业的自治性组织。

  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行业协会的行为容易发生偏差。通常有两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变身”为赢利机构,成了一个赚钱工具;其二是拔高为管理机关,不恰当地扮演了强制性管理职能。广东省餐饮具消毒协会的行为即是典型。据报道,这家消毒协会不仅向企业强行收费,还成立了一个名为“省协会市场稽查大队”的组织,统一穿着与卫生监督部门差不多的制服,到餐厅、酒楼“执法”。

  上述种种行为,面向的是行业内的企业。还有一类做法,是面向劳工的。在某地的行业协会中,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形:该行业的企业对员工的技能要求很高,企业之间会相互挖人,员工的工资就越来越高,于是协会把企业召集起来,要求企业进行“工资自律”,制定了工资封顶标准。这事实上是把企业联合成了一个垄断性质的整体,干预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按照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是不被允许的行为。

  行业协会的行为偏差,其一是协会自身的利益使然,其二是行业利益使然。我国的行业协会由于成立时间并不长,协会的管理人员专业性不够强,出现种种不规范现象有客观原因,但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目前对行业协会的管理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有关法规规定,行业协会的成立要遵守 “一业一会”、“一地一会”的原则,即在一个地区的一个行业,只批准成立一家协会。由此,任何行业协会天然地就具有了垄断地位,只要批准成立了,就几乎不会面临其他行业协会的竞争。在这种支配地位之下,行业协会比较容易滋生不当行为。而针对企业员工的“挤压”行为,原因则在于某些企业的员工并未受到相关劳工组织的有效保护,单个的企业员工面对被组织起来的企业联合体,缺乏对等的维护自身利益的组织,自然就成了弱势群体,这实质上也是行业协会垄断地位所导致的结果。

  要约束行业协会的不规范行为,让行业协会真正扮演好服务性、自治性职能,关键在于打破行业协会的垄断地位,让行业协会彼此之间相互竞争,让企业有加入其他协会的选择,这样真正提供优质服务的协会就会获得企业的认可,面向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就很难发生了。而要杜绝面向员工的不规范行为,则需要企业的员工也能寻找相关的劳动组织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规范行业协会的行为,要探索新型的行业协会管理方式。去年年底,广东出台了社会组织管理新规定,允许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无须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后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同时行业协会将允许一业多会。这样的改革措施,是对未来发展方向的有益探索,若真正得到落实,无疑将对行业协会的行为产生有效的规范作用。

  (作者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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