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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以上建议被采纳或部分采纳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2日09:24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了解到,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共收到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17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人大代表所提建议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的有110件,占56.7%;部分采纳的有70件,占36.1%。

  去年以来,全国人大代表针对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共提出建议217件,比上一年的206件增加了5.3%。这些建议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关于制定、修改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问题;关于推进司法改革,建立和完善有关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问题;关于加强队伍建设问题;关于加强和完善审判执行工作,准确适用法律问题;关于加强法院经费保障问题。

  据介绍,这些代表建议有以下特点:一是质量较高。人大代表通过专题调研、视察、座谈、走访等方式形成建议比例较高,占80%左右,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其中许多问题,如增加基层法院编制、解决执行难、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刑事被害人救助、修改完善有关司法解释等,属于代表跟踪多年连续提出。二是重点突出。审判执行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队伍建设是抓好第一要务的关键,人大代表围绕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出的建议占90%以上。三是关注民生。代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特别是“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就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困难群体保护提出建议较多,如遏制高利贷、打击非法集资、加强环境司法保护、刑事被害人救助、反对就业歧视、关注农民工、维护妇女权益等。四是贴近形势。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任务和要求,人大代表更加关注对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制定完善,如修改法官法、法院组织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盗窃罪司法解释,完善减刑、假释规定,出台物权法配套规定、伪造证件罪解释等,这方面建议占60%多。

  最高人民法院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作为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实践,作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办理工作分级负责制,并专门印发通知,对办理任务、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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