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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悬赏治市容 副市长公布妻子形象求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2日09:26  国际在线 微博

  

湖南湘潭悬赏治市容副市长公布妻子形象求监督

  湘潭市三中丁字路口,行人指示灯时间太短,仅18秒。图/志愿者毛建伟

  东方网3月2日消息:湘潭治理“六乱”希望达到什么效果?是不是一场作秀?市民被罚,能否对违规的领导干部一视同仁?城管不在,没有执法权的市容监督员自行罚款的情况该不该遏止?对于这些问题,湘潭市委常委、副市长杨亲鹏接受本报专访时一一做出回答。他表示,因违规行为遭遇罚款,由城管队员当着当事人的面签字才算数。如果城管没有签字,当事人可以拒交。

  凡是监督员抓到一个厅级干部,并罚到款的奖励1000元,抓一个处级干部奖800元,抓一个公务员奖励300元。

  我还把我老婆的形象在电视、报纸上公布出来,接受所有市民的监督。我没想过作秀,你不这样带头,市民会服你?不会服的!

  城管队员没赶到,而监督员私自开了罚单,这种情况我们一定要查处,该辞退的一定要辞退。

  ——湘潭市委常委、副市长杨亲鹏

  为何开始整治

  潇湘晨报:湘潭何以选择从治理“六乱”开始,来纠正部分市民存在的不良行为和不良习惯?

  杨亲鹏:我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前不久,湘潭一辆客车行驶到株洲时,尾巴上冒出阵阵浓烟,株洲城管部门发现后将车扣下,有关部门一检查,车已经到了报废年限,而且车内卫生状况奇差。这个事情出来后,湘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丢人丢到家了”。

  而这并非个案。一顶“脏乱差”的帽子这些年一直压得湘潭人透不过气来,市民没有荣誉感、归属感,如果我们再不搞这个事,我们对不起湘潭人民。

  我的女儿在美国读书,回到湖南总是会问,“爸爸,我们湘潭怎么这么脏?而株洲和美国差不多啊!”这些话都让我感到很难受,是湘潭人不行吗?不是!是湘潭人愿意这么脏吗?也不是!市领导明确,“看样子我们真要下点决心,不然没办法向人民交差”。

  湘潭旧客车株洲被扣,“丢人丢到家了”

  为何进行罚款

  潇湘晨报:为何决定采取罚款的方式治理“六乱”?

  杨亲鹏:我特意到街头进行了一番观察,发现环卫工人从晚上12点开始一直扫到早上6点,清晨的街道还是干净的。可一到7点半开始上班,有些人吃完早餐垃圾随手往街上一丢。在早餐店,我仔细一看,桌上一堆纸、桌下又是一堆纸。

  我们去株洲学习,大家有个共识,严管重罚是个迅速提升市民素质的好办法。1980年代,我作为大学生到山西搞调研时,在火车站时因为吐了口痰,被当地的“红袖章”罚了5毛钱,当时脸红了好久,而经过那次以后再也不敢乱吐乱丢了。

  自己几十年前也曾因吐痰被罚

  此后再不敢乱吐乱丢

  是否违规必罚

  程序要合法合规范监督员只能协助执法

  潇湘晨报:湘潭市规定,如果连续两次发现违章而不罚款,将对监督员扣分, 这会不会有变相设立罚款指标的嫌疑?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杨亲鹏:在我看来,谁罚得多谁就是优秀监管员,因为现在是非常时期,罚得多证明他工作越认真。但有一条,他的罚款是要有依据的,程序是合法的,首先你是有过失才处罚,没有过失别人怎么会罚你?程序合规范,就是每张罚单必须有城管员签字,如果这张罚单开出去城管员没签字,那监督员有过错,他毕竟只能协助执法,不是执法主体。只要适应法律是对的,执法程序合法,这样别人才会服。我希望三年后监督员们再也找不到罚款的人,到时我们的监督员会大幅减少。

  下一步,我们将采用政府补贴的方式,让湘潭的电视台在晚上11点之前不再放性病、白癜风、无痛人流、治痔疮之类的广告,从今年4月份到明年4月份全部用来播放公益广告。

  干部如何监督

  抓到干部违规有奖,公布老婆形象接受监督

  潇湘晨报:治理“六乱”已经两个月了,就目前的效果来看,您认为是否达到了初衷?有人认为治理“六乱”是一种作秀,都是针对老百姓来的,该如何保证执法的公正性?

  杨亲鹏:去年年底召开动员大会的时候,我对市容环境监督员们说:“市容监督要从领导干部抓起,在座的各位首先认清我的脸,只要抓到我乱丢乱扔,奖大家1000元,市容监督员就是要从厅级干部、处级干部抓起,我们要打一场城市管理的人民战争。”凡是监督员抓到一个厅级干部,并罚到款的奖励1000元,抓一个处级干部奖800元,抓一个公务员奖励300元。

  我还把我老婆的形象在电视、报纸上公布出来,接受所有市民的监督。我没想过作秀,你不这样带头,市民会服你?不会服的!作为我的老婆,她也要带这个头,不能给自己留余地!

  这样做的效果也很明显,曾经有个科级干部因为乱吐乱丢被监督员发现,因为拒绝交罚款,监督员一路跟到其所在单位,最后当地电视台也赶到现场,在电视镜头前,这位干部终于低头认错,老老实实交了罚款。我认为这两个月的工作是有成效的。

  监督员开罚单

  城管不在监督员私开罚单,要查处甚至辞退

  潇湘晨报:外界对湘潭治理“六乱”的质疑有两点:一、由不具备执法权的监督员开罚单是否合法?二、罚款数额缺乏弹性,是否有违行政裁量权分级裁量的原则?

  杨亲鹏:湘潭治理“六乱”是“四位一体”执法,即三名监督员要配一名城管队员,由城管队员当着当事人签字才算数。如果城管没有签字,当事人当时可以拒交。这方面,株洲已经给了我们很成熟的经验,而且湘潭市政府有一个由律师、专家学者组成的顾问团队,对可能引发诉讼风险的各种情况进行了充分评估。

  我们发布的《通告》都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为法律依据制定出来的,可以说法源和执法主体都非常明确。关于罚款数额都是取的最低值,比如乱吐痰,乱丢烟头最少是罚款10元,如果你要罚5元,你的依据在哪里?我们都取最低值,也是为了减少监督员在罚款时的弹性操作空间。

  可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城管队员没赶到,而监督员私自开了罚单的情况,这种情况我们一定要查处,该辞退的一定要辞退。

  配套设施不足

  过去投入不够,下阶段完善基础设施

  潇湘晨报:我们听到一些湘潭读者说,交通斑马线、地下通道或人行天桥等不合理、不健全,也是市民违规行为的诱因。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杨亲鹏:这个有一定道理。湘潭市有个政协委员认为,湘潭要治“六乱”很难,理由就是垃圾桶、果皮箱太少了。过去我们宁可花几个亿修条路,也不会在环卫设施等这些基础配套设施上过多投入。

  但我又不完全赞同这个观点。在欧洲、美国的街头,你哪里可以随处见到垃圾桶?你在外面应该将垃圾放到兜里,找到垃圾桶再丢。你想吐痰,要么吞下去,要么带手绢然后放在包里。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们要上卫生间,是不是到处都要配厕所呢?我觉得关键还是人的习惯问题。当然下阶段,我们还是要完善必要的基础设施,比如添置一批垃圾箱、果皮箱、高效率的清扫车等等。还有交通设施要按规定设置,破损路面及时修复,交通标志标线要清楚。我希望,通过2-3年的努力,可以彻底解决城市管理落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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