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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观澜:福建推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2日13:17  中国新闻网 微博

  

  中新社福州3月2日电 (记者 孙贤迅)福建加快两岸合作先行先试步伐,在两大中心城市福州与厦门,全力推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吸引台湾金融机构入驻。

  进入三月,位于厦门湖里区的“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去年启动建设以来,正加快推进,建设机械穿梭于工地。而计划于省会福州五四路金融集聚区的“福州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也正在紧密规划之中。

  福建省政府近日出台支持金融业发展九条措施,从税收优惠、用地优先、人才激励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金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为推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福建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将金融业发展用地纳入市、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划优质地段,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福建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台湾金融机构,按照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到厦门设立法人机构、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允许台湾金融保险机构在厦门开展对台金融服务。参照CEPA相关政策规定,支持港澳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厦门设立分支机构或参股当地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新设综合类证券、证券投资基金、产业基金等紧缺性金融项目。支持厦门引进外资网络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同时,福建还将大力引进有资质的台湾金融机构在福州设立分支机构,营造总部经济;推动台湾金融机构与福州金融机构进行股权和业务合作,引导台资银行业机构参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积极争取“人民币和新台币计价结算”试点,建立境外外汇资金的融通中心,率先给海峡两岸的贸易双方提供资金的开户、调拨、贸易融资、担保和抵押等便利;逐步放宽政策,推进对台离岸金融业务的开展。

  福建还通过鼓励金融机构来闽设立总部和分支机构,推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总部,福建将给予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1%-3%的开办补助,并根据地方税收贡献额,前2年给予80%奖励,后3年给予40%奖励。

  近年,闽台金融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试点12年的新台币兑换业务不断“扩容”,新台币兑换业务由银行柜面延伸至签约授权的外币代兑机构;台湾富邦间接入股厦门银行,成为首家入股大陆商业银行的台湾金融机构;两岸共同发起设立的第一只基金——海峡产业投资基金去年正式运作,福建成为两岸金融合作的先行区域,台资金融机构登陆的“桥头堡”和聚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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