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增设PM2.5限值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2日19:56  中国广播网 微博

  

  中广网北京3月2日消息(记者王延辉)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污染物控制项目实现与国际标准“低轨”相接。到去年底,已有56个城市具备对PM2.5和臭氧的监测条件。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与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比,新的标准强调以保护人体健康为首要目标,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进一步扩大了人群保护范围,体现了调整、增设、更新、收严8个字。

  吴晓青:我们调整了污染物项目的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八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收严了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将有效数据要求由原来的50%—75%提高至75%—90%;更新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颗粒物等污染物项目的分析方法,规定不达标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应当依法制定并实施达标规划。

  为着力解决好以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吴晓青表示:环境保护部将会同有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其次是:

  吴晓青:要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三、继续深化污染减排。四、着力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五、要加强协同防控。六、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另外,环境保护部同时下发了《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2016年1月1日是《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全国实施的关门时间。《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重大污染天气的预测预警等措施,实现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力争早日达标,切实保障公众健康。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