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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正研究电信资费计时单位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8日04:10  舜网-济南时报 微博

  时报综合消息 “通话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费,是违反《价格法》等的乱收费行为,应该取消。”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夏绩恩的一番话,再度将手机计费标准的话题引入公众视野。

  根据夏绩恩的调查,假设有59人在目前移动通信计费模式下分别实际通话 1秒、2秒、3秒……59秒,就相应被多计费59秒、58秒、57秒……1秒,总计起来59人实际通话1770秒则被实际计费3540秒,多计费部分占实际通话时长的50%。

  不过,对于代表呼吁的“按秒计费”,电信专家项立刚称改造成本太高,按秒计费在国际上并不通用。他表示,当年主管部门出台这项规定,确实也和运营商有较大话语权有关,随着时代的进步、手机业务的发展,也可以回头思索,“我的建议是,目前运营商可以主动让利,比如,不到30秒可不可以不算?”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透露,工信部正在研究电信资费计时单位问题。目前按分钟计费是国际通行做法,但有一个四舍五入的问题。“目前我国是五入四不舍,对此,工信部在研究新方案,会给出公众满意的答复。”

  (《人民日报》、《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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