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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案件578宗 案值达864万元

  深圳海关“国门之盾”行动近一个月

  本报讯 (记者崔宁宁 通讯员苏镁怡)记者从深圳海关获悉,近日,罗湖海关积极采取措施严打罗湖口岸“水客”走私活动。“国门之盾”行动开展近一个月以来(截至3月4日),罗湖海关共查获并移送案件578宗,案值人民币864万元。

  据悉,罗湖海关联合缉私分局开展打私专项行动,重点查缉毒品、仿真武器、核生化爆等重点敏感物品以及携带iPhone等高价值电子产品的特殊走私群体,保持打击“水客”走私的高压态势。

  3月2日,杨某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从罗湖口岸入境被海关抽查,关员在其行李中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红酒3瓶。经查,杨某曾于2012年1月10日、2月1日从罗湖口岸入境,两度走私普通货物而分别被海关行政处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杨某一年内有三次走私行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目前罗湖海关缉私分局已经对杨某刑事立案。

  据介绍,继去年成功刑事立案15宗“一年三次走私构成犯罪”案件后,今年以来(截至3月6日),罗湖海关又查获涉嫌“一年三次走私构成犯罪”案件15宗,特别是“国门之盾”打私行动开展以来(即2月6日以来)就刑事立案8宗,极大地提高了对“水客”走私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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