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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保人三张“脸” 态度不同结果迥异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8日05:31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肖 芳

  本报通讯员 李明君

  2月24日,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执结一案:2009年,平阴县个体商户张顺向王晶保借款8万元,由张顺的朋友田恒、马福原、刘天柱做担保人。不料借款到期后,张顺为逃避债务玩起了失踪。王晶保将三名担保人告上法庭,要求还债。在此后一年多的执行过程中,三个担保人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态度,最终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因此大相径庭。

  借款人去向不明

  仨担保人成被告

  2009年5月,在平阴县经商的张顺决定购买一批货物,但“手头吃紧”,便向王晶保借款8万元,并让自己的三个朋友田恒、马福原和刘天柱作担保。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月息2分。

  转眼过了一年,到了还款的时候,张顺却突然不辞而别,手机停机。王晶保急忙找到三个担保人。三人一听也着了急,四处打听张顺的消息,但张顺却如从人间蒸发般没了踪影。

  2010年6月,王晶保要求三个担保人偿还欠款。三人却坚称“只担保找人,不同意还账”。两个月后,讨债无果的王晶保将三个担保人起诉到平阴县人民法院。当年10月,法院认定三人对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其向王晶保偿还8万元借款及利息。

  主动还清欠款

  换来一身轻松

  2011年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分别向三个担保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其按期履行义务。

  田恒认为,自己是张顺的借款担保人,张顺不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就得偿还。他便向马福原、刘天柱提议:三人各自偿还三分之一的借款,等张顺回来后再向他追要。但马福原和刘天柱均不同意。

  田恒又找到执行法官,说明了自己的这一方案。他表示:“如果因为几万元钱就败坏了自己的名声,将来再处理起事来就没人敢联系了,我愿意还钱。”执行法官告诉他,8万元借款由三个担保人共同偿还,执行法官无法分账处理,主动权掌握在王晶保手中。

  于是,田恒又找到了王晶保。王晶保认为,如果一直僵持下去,三个担保人就会继续相互观望,自己就可能什么也得不到,所以就同意让田恒偿还三分之一。

  很快,田恒与王晶保签订偿还三分之一债务的协议。王晶保到法院撤回了对田恒的执行申请,并变更了申请执行的标的。

  觉得“无所谓”

  白白搭利息

  马福原与田恒同在一家公司工作。田恒的举动并没有引起他的积极响应。由于马福原未能按期履行义务,平阴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他的工资。对此,马福原却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让法院去扣吧,反正每个月得给我留足生活费。”他认为,法院判决书确定的债务是8万元钱,不管什么时候都是8万元。看到田恒主动偿还债务,他还暗自偷笑。

  但事实并非如此。律师告诉他,判决书中确定的数字只不过是计算利息的一个基数。当事人如果未按期履行义务,就要承担双倍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闻听此言,马福原着急了。他赶紧找到王晶保,要求像田恒一样偿还三分之一的债务,却意外遭到拒绝。此时的王晶保,已经有了另一番考虑:马福原有固定的工资收入,而刘天柱则是个体商户,法院没有查到刘天柱的存款,自己又已经放弃了对田恒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马福原偿还三分之一的借款,而刘天柱拒不执行的话,自己就会白白损失三分之一的借款。因此,他决定不与马福原和解。这样,只要刘天柱不偿还债务,法院就可以一直查封马福原的工资。

  遭到拒绝的马福原傻了眼。执行法官告诉他,只要王晶保不撤回对他的执行申请,法院就要一直查封他的工资,每月只留给他维持基本生活的最低费用。

  耍滑东躲西藏

  被拘自尝苦果

  刘天柱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从法院执行之初,他就摆出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式。

  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他一开始嬉皮笑脸,今天要请客,明天要送礼。被严辞拒绝后,他的态度也变得强硬起来:“要执行,好啊,我什么也没有。”法官数次对刘天柱进行严肃批评,反复跟他说明规避执行可能产生的后果,但他却置若罔闻,后来干脆与法官玩起了“躲猫猫”。

  经过调查,执行合议庭认为,刘天柱经营着自己的生意,即使不能一次性履行义务,也具有分期履行的能力,但他却抵触法院判决,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据此,可依法将其拘留。

  2月24日清晨,执行干警兵分几路,包围了刘天柱的住所,将睡梦中的刘天柱当场抓获。经搜查,法官找到了刘天柱妻子名下的5万元存款。原来,为了规避法院执行,刘天柱早已将存款转移到了妻子名下。此时的刘天柱,长吁短叹,悔不当初。等着他的,是被司法拘留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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