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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招录机关恶意拒报考 打0591-87846080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8日05:45  东南快报 微博

  

  本报讯(记者 谢丹)在今年全国两会上,部分代表委员热议有些地方出现量身定制的“萝卜”招聘现象,对此,我省此次公务员招录工作,省公务员局也开出了各种良方以维护报考者的权益,打造公平公正的招考氛围。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我省省直机关直属单位(含垂直管理系统在县市区的单位)录用的公务员中,不低于80%的人是来自于普通家庭。

  无正当理由拒报考考生可举报

  报考者如果遇到有招录机关恶意拒绝报考的,可向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和申诉,也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录用网“申诉通道”申请公务员主管部门裁定。

  据省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通过申诉通道,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维护了近五千名考生的报考权益。

  此次考试同时开设投诉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公务员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电话:0591-87846080。

  报考条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去年上半年开始,针对考录中出现的纠纷,我省借鉴法律诉讼中“两审终审制”。

  在公务员招考中,“两审终审制”就是在笔试、面试的审核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再将“报考条件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职位申请递补的理由,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或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

  不得擅自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招录单位在报名资格复核时,发现其报考资格不符的,不能擅自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而是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最终裁定,这是我省推行“否定报备”制。

  招录单位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出现与资格初审意见不一致的,省公务员局要求,招录单位要本着慎重的原则,提交集体研究认定,对资格审核中的疑难问题以及裁定取消面试资格的,提交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集中会审,对于涉及取消报考者面试、体检、考察及录用的,必须报省公务员局主管部门最终裁定。去年推行“否定报备”制后,一些考生的权益及时得到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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