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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刑重典”遏制“嘴上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8日06:55  东方网-文汇报

  “严刑重典”遏制“嘴上腐败”代表委员认为滥用公款消费当入刑

  从98个中央部门和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等省市公开“三公经费”,到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首次审查中央财政“三公经费”决算支出的情况,2011年,“三公经费”在一段时间内持续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更加注重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

  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三公经费”的论述,在出席两会的代表委员中引起强烈共鸣。

  代表委员们认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政府预算、决算公开,从中央到地方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决心很大,起步喜人。但是,面对各地暴露出来的公款大吃大喝顽疾,一方面要加大现有制度的执行力度,一方面也急需“严刑重典”遏制“嘴上腐败”。

  公款吃喝加重了国家的财政负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公款吃喝的目的、过程及费用来源的隐蔽性和模糊性,都导致其实际开支成为难以统计和羞于公开的糊涂账。

  “有人说,2005年中国公款吃喝突破了3000亿元。另据统计,中国公款吃喝占据政府财政支出比重接近两成,这个数据触目惊心。”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神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胡里清在本次两会上将提交《遏制公款吃喝刻不容缓》的提案,建议将滥用公款消费纳入《刑法》管辖范围,对参与公款消费财务造假的也应纳入《刑法》处罚范围。

  发票造假“漂白”公款消费

  胡里清认为财务制度缺陷是公款吃喝泛滥的重要原因。公务员在最高级的酒店设宴,随后在会务、培训、调研等合法名义下报销,一张发票就能“漂白”庞大的黑账。

  1998年9月,国务院曾制订《关于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严禁用公款宴请和有关工作餐的规定》,地方政府也用“红头文件”来约束公款吃喝。然而,体制内的行政监督难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监管效果堪虞。

  胡里清在提案中建议,在《刑法》中设立“公款吃喝罪”,加大惩处力度;如果有人参与公款消费财务造假,也要纳入《刑法》处罚范围。

  设立标准“卡住”财政预算

  界定公款吃喝违法,必须有一个可参照的标准。在行政制度中,公务支出标准向来模糊。比如,《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不得采购奢侈品,但是对于何为奢侈品,没有具体的细则或枚举。

  胡里清认为,最基本的标准应在政府财政预算里。目前,财政预算的弹性空间太大,为公款吃喝消费超标提供了便利,“最重要的是守住预算、决算关卡,严控招待费预算支出。”

  他建议,对各级公务员设立标准消费额度、最高超支比例。如果超过标准额度,由公务员自己负担;超额达到一定比例,公务员接受降职、免职处分;如果滥用公款的情况严重,就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预算公开需单列“招待费”

  “即便设立标准也很难落实,因为很多公款吃喝是隐性支出。”胡里清毫不讳言“公款消费入刑”的难度。他认为,从根本上遏制公款吃喝,需要一场财政透明化改革——应该在财务制度中单列公款招待支出,并向社会公开。

  去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财政预算公开。随后,131个中央部门中的99个开始“晒账本”。但地方政府的公开进程缓慢,据统计,截至去年11月1日,仅有3个省级政府公开“三公”经费决算数。

  今年,上海市政府有望公布“三公”经费决算数。去年9月,市财政局首次公布2011年度市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汇总,61个市级部门陆续跟进。胡里清说:“政府信息加快透明化,外部监督才能水到渠成。”

  本报特派记者沈竹士

  (本报北京3月7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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