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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首日换手率50%立即停牌

  

  为切实防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该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深交所昨日发出《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对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有关事项进行完善。

  通知显示,当股票上市首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至当天14点57分:第一,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第二,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50%的。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深交所于当天14点57分将其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首日等实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的盘中临时停牌,参照前条规定执行。该项新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今日关注

  两家新股

  今日首试新规

  今日开始挂牌上市的蓝英装备(300293)、博雅生物(300294)将按照按照深交所新规执行。

  核心1

  盘中临时停牌的指标阀值:

  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至14:57:

  (1)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

  (2)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50%。

  如果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股票交易换手率就已达到或超过50%,在9点30分开始即对其实施临时停牌至14点57分。

  核心2

  临时停牌期间和复牌后的相应处理措施:

  (1)在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2)收盘阶段的交易规则没有变化,于14点57分将盘中临时停牌股票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上述两次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均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核心3

  适用范围:

  《通知》主要适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的盘中临时停牌,但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首日等其它实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盘中临时停牌,也将参照执行上述规定。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通知》发布实施后,原有《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第4.3.5条第一款不再执行。

  ○深交所答问

  调整新股盘中临时停牌制度

  在于有效抑制“击鼓传花”

  就通知出台大家关心的一些重点问题,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管理层近期多次强调要抑制新股炒作行为,交易所也反复提示投资者参与炒新的风险,请简要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

  深交所负责人:这次调整新股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目的在于有效抑制新股炒作,实现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目标。

  新股炒作是典型的“击鼓传花游戏”,新股股价向市场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回归是必然的,高位接手的中小投资者绝大多数会被“套牢”,成为这场“游戏”的最终受害者。我所金融创新实验室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初到今年2月底,深市583只新股已有497只跌破首日收盘价,34只首日收盘涨幅超过100%的新股中,已有33只跌破首日收盘价,平均跌幅23.15%,最大跌幅达64.4%,炒得越高,跌得越狠。此外,新股上市首日买入的主要是个人投资者且大都亏损,其中10万元以下的个人投资者亏损比例60.75%。

  近期,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一级市场定价逐步回落,但二级市场炒新之风有所抬头。二月中旬以来,深沪两市上市的8只新股上市首日涨幅明显扩大,平均涨幅为62.65%,六成股票涨幅超过50%,其中3只股票涨幅超过80%。

  记者:在抑制新股炒作方面下一步还有哪些举措?

  深交所:我所将按照证监会的部署,继续研究论证抑制新股炒作的相关措施:一是针对少数投资者在开盘集合竞价期间虚假申报、导致新股首日开盘价过高等问题,研究取消9点15分至9点20分期间可以撤单的规定;二是针对目前新股上市首日大量小额买单推高股价的特点,研究提高新股上市后一段时间内的交易最小申报数量。

  ○记者观察

  这次打到了“七寸”

  以往交易所抑制新股炒作的办法都是立足于“价格”指标,但效果并不理想。本次深交所首次推出了“换手率”指标,可以说是打到了蛇的“七寸”。

  圈内一个公开的秘密是,中小盘新股上市首日换手一旦达到一定程度,由于可卖出股份数量急剧减少,股价很容易大幅上涨。为避免因短暂供求失衡导致股价暴涨,深交所本次出台的新规以换手率作为指标,只要触发换手率50%,就启动临时停牌机制。

  按照新规,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极端情况:新股首日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换手率达到或超过50%,那么该新股将从9时30分开始暂停交易直至14时57分,这等于是说只有3分钟可以交易。如此短暂的时间,想恶炒新股,难于上青天!

  ○同步播报

  一账户恶意炒新

  被限3个月

  来自深交所的消息,深交所近日决定对在新股上市首日通过虚假申报蓄意影响开盘价的“瞿某”账户采取为期3个月的限制交易措施,并已就该账户及其他多个账户的涉嫌违规行为上报中国证监会调查。

  “瞿某”分别以一代和二代身份证开立了两个深市股东账号,托管在上海地区4家券商营业部。该账户频繁在吴通通讯等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允许撤单期间,通过大笔申报、高价申报、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等方式影响虚拟开盘价,吸引其他投资者跟风买入,同时其本人及关联账户申报卖出其中签新股,借此牟取不正当利益。

  成都晚报记者 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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