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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果代表认为 校车运营费用规定太笼统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8日08:06  法制日报 微博

  ?? 本报北京3月7日讯 记者万静去年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出台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工信部发布了《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等四项国标征求意见稿。校车也成为此次“两会”代表关注的热点。江西科技学院董事长于果代表在建议中提出,上述征求意见稿还存在诸多盲点。

  以江西省为例,根据江西省教育厅2011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督查情况通报》,江西现有校车数量无法满足接送需求,校车超载成为一种必然,其中民办幼儿园占到90%以上。于果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背后是教育资源和教育投入的匮乏与不均衡。

  不管是出钱购买还是租赁校车,都势必牵涉汽油费、维护保养费、安全检测费、司机工资等一系列相关运营费用。征求意见稿规定:“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这样一个笼统的规定并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

  于果认为,从现实情况来看,解决校车经费问题的最佳措施是政府、学校和家长三方共同承担校车运营费用。这样既解决了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同时也体现了学校和家长在校车安全问题方面的责任。当然这三方各自承担的比例,则要根据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投入情况以及城乡区别,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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