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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编制不足严重制约社区矫正工作何剑文代表建议 社区矫正法应尽快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8日08:06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北京3月7日讯 记者刘百军“为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法律制度,建议尽快出台社区矫正法,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剑文拟领衔向大会提交关于尽快出台社区矫正法的议案。

  何剑文在该议案中表示,2005年6月,云南省开始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经过三年半试点,云南的社区矫正工作于2009年1月1日在全省全面推开,取得了显著成效,重新犯罪率为0.17%,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解除矫正人员全部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全省16个州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均已批准成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已设置社区矫正机构113个,占应设机构87.6%。全省司法所现有社区矫正专兼职工作人员2640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4749人,社区矫正社会志愿者2230人。

  随着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和社区服刑人员增加,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虽然社区矫正写入了刑法修正案(八),但是社区矫正法没有出台,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依然面临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目前,云南省1369个司法所,所均不足两人,而司法所却承担着9项工作职能,人员编制不足已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因此,急需增加基层司法所政法编制,并明确社区矫正执法人员为警察身份,以体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随着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工作所需的装备、器材、经费等物质保障与实际需求还不相适应,急需出台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办法,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全额保障制度,并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何剑文等代表的议案建议,尽快出台社区矫正法,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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