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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非居民企业税收首破千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8日08:48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北京3月7日讯 记者蔡岩红 据国家税务总局透露,2011年,我国共征收非居民企业税收1025.88亿元,首破1000亿元大关,同比增长31.8%。

  所谓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管理具有临时性、流动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建立健全非居民税收管理制度和机制,切实加强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对于防止税收流失,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首次在企业所得税领域引入了“非居民企业”,与“居民企业”纳税人加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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