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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动台胞在闽享受医疗保险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8日09:06  中国新闻网 微博

  

  中新网福州3月8日电 (记者 孙贤迅)福建切实解决台湾同胞看病就医实际困难,保障其在闽期间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求,为台商及台湾从业人员创造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

  福建省有关方面7日透露,近年,越来越多在闽就业、居住的台湾同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至2月底,已有426名台湾同胞参加福建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有351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有77人。

  为保障台湾同胞在闽的基本医疗保险需求,福建出台了《关于港澳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与福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闽从事个体经营的台湾同胞,可参加所在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住在福建一年以上的非从业台胞可以参加居住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和政府共同缴纳。

  福建还推动办理台湾健保报销,便利台湾同胞在闽看病就医。该省各级医疗机构根据台湾健保机构办理报销所需材料清单,为台胞患者提供相关报销材料。目前,福建省属及部分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已得到国际救援中心或美国、香港等地商业保险机构认可,均能够为台胞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医保报销相关的数据传送系统也已基本完善,省属三级甲等医院均有处理境外紧急救援相关报销手续及美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商业保险报销的经验。

  但台湾同胞在福建接受医疗服务后台湾健保报销,还存在台湾健保机构对福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确认障碍。有关方面透露,将积极与台湾健保机构沟通协调,并计划在台湾同胞集中区域确定几家三级医疗机构作为服务台胞的定点机构。

  据了解,福建今年将重点落实《海峡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允许符合条件的台资医院作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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