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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国:香港 澳门 台湾省应选代表名额与十一届相同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8日10:09  中国广播网 微博

  

  中广网快讯 3月8日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作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李建国: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应选代表名额,与十一届相同。为此,决定(草案)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6名,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2名,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台湾省暂时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3名,由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台湾省籍同胞中选出。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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