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十一届中国全国人大五次会议8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重要宪法原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当天在作草案说明时说,考虑到刑事诉讼制度关系公民的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入刑事诉讼法,既有利于更加充分地体现中国司法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也有利于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更好地遵循和贯彻这一宪法原则。
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共110条,除了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外,还包括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强化证人出庭和保护制度,完善逮捕、监视居住的条件、程序和采取强制措施后通知家属的规定等内容。
王兆国说,修正案草案的起草和修改工作要坚持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循序渐进地推进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和相关制度,应当立足于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阶段性特征,既要与时俱进,又不超越现阶段的实际,不盲目照搬外国的司法制度和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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