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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消费领域六大“变脸” 江西消协发布消费忠告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8日17:00  大江网

  大江网讯记者朱正报道:3月8日,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江西省消费者协会就存款变保险、旅游导游露原形、保健品变药品、买电脑附带高价盗版软件、远程购物银币变“废铁”、驾校承诺不兑现等六大消费“变脸”行为发出“消费忠告”。

  存款变保险 消费者交易切勿轻信口头承诺

  六大“变脸”行为中,省消协首先指出存款变保险的行为,还举出了具体事例:一位消费者2008年在某银行办理业务时,一名银行工作人员向他推荐一种理财产品,涉及金额10万元,存期为十年,并承诺办理后三年可退取,退取时有1.7万元的利息。三年后,消费者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才发现10万元在第一年的现金价值只有9万多,然后逐年递增,当时诱导他办理业务的银行工作人员竟是保险公司业务员,并且已离职,投保单的当事人签名也是别人代签,而如果三年后退取的话,利息没法达到1.7万元。

  为此,江西省消协指出, “存款变保险”的消费者投诉一般存在以下几点问题:投保单中没有明确的保险险种,合同约定不明确;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条款分离,对于保险的格式条款未经消费者阅读了解;业务对象多为老年人,大多数老人属老花眼,无法看清合同的条款;在收到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并未明确告知有效期内可退保;部分签名的投保单存在代签现象,保险合同几乎没有当事人签字。江西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正确应对这种“变脸”,在不知道或没有确认保险合同条款以及险种的情况下,不要交钱。不要轻信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除非写入合同中。

  导游“变脸”勿惊慌

  一位消费者反映在香港旅游时,导游要其购物,并说不买的话,就要下车,或者另交2000元人民币作为团费。江西省消协指出,许多消费者有类似的反映,特别是老年人在遭受各种侮辱后,被迫购物。

  江西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正确应对导游“变脸”。据了解,香港旅游行业内有不成文的“规定”,分为“纯玩团”和“购物团”两种,“购物团”的旅游费用远远低于“纯玩团”。因此,消费者在出游前应仔细询问旅行社具体内容,以防发生上述问题。旅游的行程安排是合同约定的一部分,而购物是不能被强制的,如遇强制购物可及时向与之签订合同的旅行社反映,也可当时向香港消委会、香港旅游业议会反映。出行前通过有关渠道了解记住香港消委会、香港旅游局的投诉电话。

  购买保健品勿轻信广告宣传

  近年来,一些不法经销商通过健康讲座、现场体检(社区内摆摊设点)等宣传手段、销售有治疗作用的食品、保健品、消毒产品、化妆品、“无批准文号”产品,夸大保健品的作用,误导消费者。

  江西省消协提醒,首先应对保健品概念正确认识。其次,合法的保健食品一般有国食健字和卫食健字的批准号,消费者可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的数据查询一栏,了解保健食品的审批情况,以免上当受骗。另外,要注意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的标注,选择适合自己的保健食品。不要轻信广告宣传,一旦发现问题可向消协反映,也可向工商部门举报、申诉。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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