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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修改刑事诉讼法充分吸纳社会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8日20:39  国际在线 微博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杨琼)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8日在北京表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广泛听取和吸纳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包括“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各界比较一致的观点在刑诉法修正案中得到了充分地反映。

  郎胜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记者会上回答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提问时做上述表示。

  郎胜说,在立法过程当中,吸收人民群众广泛进行参与,问计于民,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是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保证立法质量的一个基本的要求。刑事诉讼法在1996年修改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机构一直在关注、研究、收集这部法律在执行当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挑战以及各方面提出的意见。2009年开始起草修正案草案稿的时候,就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这些意见不仅包含公检法这样一些司法机关的意见,也包含专家、学者、律师界的意见,还包含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

  郎胜表示,“尊重和保障人权”等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比较一致的观点在这部修正案中都充分地加以反映。

  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大年度例会8日开始着手修改刑事诉讼法,这是该法自1996年以来的第二次较大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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