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卢 毅
经过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激荡,中国人民有了新的觉醒,特别是一批先进知识分子以救国救民、改造社会为己任,不断探求改造中国社会的新方案。在这一过程中,各种新思潮纷纷涌现、竞相斗胜。但与此同时,新文化运动的阵营也逐渐发生分化,出现了以什么主义改造中国社会的激烈论争。其中,胡适挑起的“问题与主义”之争就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过程中遇到的第一次重大挑战。长期以来,由于时代变迁和个人认知不同,学界对这场争论的看法几经变化,至今仍然存在不少争议。如有的学者试图为胡适翻案,而有人则坚持“‘问题’与‘主义’之争的案翻不得” 。那么,这桩公案的是非曲直究竟如何?显然值得我们再予辨析。
胡适
“问题与主义”之争的来龙去脉
1919 年6 月,《每周评论》主编陈独秀因散发爱国传单被捕,胡适接任了该刊编辑工作。7月20 日,他在第31 号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劝说人们“多多研究这个问题如何解决,那个问题如何解决,不要高谈这种主义如何新奇,那种主义如何奥妙”,因为“‘主义’的大危险,就是能使人心满意足,自以为寻着包医百病的‘根本解决’,从此用不着费心力去研究这个那个具体问题的解决法了”。在该文中,胡适还嘲讽说:“空谈好听的‘主义’,是极容易的事,是阿猫阿狗都能做的事,是鹦鹉和留声机都能做的事”。
胡适文章发表后,首先是研究系的蓝公武在《国民公报》发表《问题与主义》一文与之商榷,着重从哲学的角度阐述了“主义”的重要性。不久,在家乡避难的李大钊也致信胡适谈了一些意见,后者为它加了《再论问题与主义》的标题登在《每周评论》第35 号上。在这篇文章中,李大钊首先针对胡适“少谈些主义”的主张明确声明:“我是喜欢谈谈布尔扎维主义的”,“布尔扎维主义的流行,实在是世界文化上的一大变动。我们应该研究他,介绍他,把他的实象昭布在人类社会”。接着又指出:宣传理想的主义与研究实际的问题是交相为用、并行不悖的,社会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社会上多数人的共同运动,而要有多数人的共同运动,就必须有一个共同的理想、主义作为准则,所以谈主义是必要的,如果不宣传主义,没有多数人参加,不管你怎样研究,社会问题永远也没有解决的希望。
针对胡适反对“根本解决”的改良主张,李大钊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阐明了中国问题必须从根本上寻求解决的革命主张。他指出:“经济问题的解决,是根本解决。经济问题一旦解决,什么政治问题、法律问题、家庭制度问题、女子解放问题、工人解放问题,都可以解决。”尤其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没有生机的社会,“必须有一个根本解决,才有把一个一个的具体问题都解决了的希望”。针对胡适反对阶级斗争的观点,李大钊强调:阶级斗争学说是唯物史观的一个重要内容,要解决经济问题,就必须进行阶级斗争,进行革命;如果不重视阶级斗争,“丝毫不去用这个学理作工具,为工人联合的实际运动,那经济的革命,恐怕永远不能实现”。
李大钊此文刊出后,胡适又在《每周评论》第36 号上发表《三论问题与主义》,继续阐明自己的观点。而他撰写的《四论问题与主义》刚在第37 号排版,《每周评论》就被北洋政府查禁,“问题与主义”之争遂告一段落。
学术界的主要争论
(二)关于胡适一文的针对对象
《每周评论》发表的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
《每周评论》发表的李大钊《再论问题与主义》
胡适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是否针对马克思主义?学术界长期以来的看法也不一致。1930 年,邓中夏在《中国职工运动简史》一书中谈到:五四运动后,“社会主义的信仰者日胜一日,首先引起资产阶级学者的抗议,提出‘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胡适之)以与社会主义信仰者挑战,于是在北京方面发生所谓‘问题与主义’之争。”这无疑是认为胡适挑起论战的对象是社会主义。但邓中夏同时也指出:“社会主义信仰者在当时派别是极为纷歧的:有无政府主义,有工团主义,基尔特社会主义和马克思共产主义(布尔什维主义)。此外还有夹七夹八的什么傅立叶的空想社会主义,托尔斯泰的无抵抗主义和日本武者小路实笃的新村主义等。” 这表明他并未把胡适的挑战视为专门针对马克思主义,而是认为它包括了其他纷繁复杂的社会主义流派。
最早将“问题与主义”之争说成是胡适专门攻击马克思主义的,可能是何干之主编的《中国现代革命史讲义》一书。在这本书中,何干之明确提出:“胡适所抨击的主义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而他的‘一点一滴’的主张,也就是资产阶级的改良主义。” 此后,这种观点流传甚广,成为一种通行说法。有的学者还进一步引申说:“尽管胡适采用了隐晦曲折的手法,表面上只是笼统地反对‘外来的主义’,但他的整个言论的锋芒都是指向马克思列宁主义的” 。
近年来,开始有研究者对上述说法提出质疑,认为胡适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并不是为了阻碍马克思主义传播,他所批评的“过激主义”是无政府主义。因为胡、李争论的时候,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还没有得到广泛传播,胡适不至于恐惧到惶惶不可终日而著文大加攻击的程度,所以那篇文章的矛头所向,是针对无政府主义者、半无政府主义者和以王揖唐为代表的政客的。大量事实证明,它决不是针对李大钊的。有学者还概括,从文章内容来看,胡适立论的初衷并不是蓄意要反对马克思主义,而是对当时舆论界崇尚的以空谈为特点,以“包医百病”为招牌,以贴标签为能事的教条主义危险倾向进行批评。据此,我们难以得出胡适主张“少谈些‘主义’”就是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定论。这一时期,甚至还有人从胡适文章中读出这样的意味:“在这儿,我们根本看不出胡适有任何一点的反对马克思主义;相反,我们看到的是胡适对马克思主义有一种好感和肯定的评价。”
(三)关于论争的结果
以往,学界在谈到“问题与主义”之争的结果时,一般都认为是马克思主义获胜,促进了其在中国的传播,而胡适“当然被明确当成这场争论的失败者” 。如邓中夏《中国职工运动简史》一书就说:“经过一场激烈斗争后,结果,在形式上算是主义派取得了胜利。” 有的党史讲义更明确写道:“这场论战,在要不要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要不要革命两个根本问题上驳倒了胡适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右翼的谬论,有力地扩大了马克思主义的影响。”
从上世纪80 年代开始,一些不同看法开始出现。1982 年,有学者提出:“一九一九年‘问题与主义’之争,究竟谁胜谁负,很难用当时的社会影响来判断”,“通过这次论战,双方都进一步阐明了自己的观点,使改造中国社会的两种不同主张:社会革命论和社会改良主义,旗帜更加鲜明,并都扩大了自己的影响。但在当时,实验主义和改良主义的影响,明显地胜过马克思主义的社会革命论”。这种观点显然与传统说法不同。此后,又有学者指出:“争论的结果并不是哪个阶级对哪个阶级的胜利,或哪个主义战胜哪个主义,……而是论争双方取人所长补己所短,使自己的意见更全面”。同样也认为这场论争并非以马克思主义的单方面胜利而告终。
如何正确看待“问题与主义”之争
由上可知,学术界对“问题与主义”之争的许多问题存在争议。而如果以一种客观的态度来看待这场争论,应该还是不难取得一些共识。
1920年胡适(右二)、李大钊(右一)等合影。
(一)是政治论战还是学理之争?
“问题与主义”之争的性质到底是什么?笔者以为,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应该明确以下几点事实。第一,这场争论的学术意味是很浓厚的。无论胡适还是李大钊,都力图通过充分和缜密的说理服人,表现出一种宽容与温和的态度。李大钊在给胡适的信中开头就表示,他的观点“其中有的或可与先生的主张互相发明,有的是我们对社会的告白。现在把他一一写出,请先生指正”;文末又说:“以上拉杂写来,有的和先生的意见完全相同,有的稍相差异”,“如有未当,请赐指教”。而胡适对蓝公武、李大钊二文的反应则是“把我的一点意思,发挥的更透彻明了,还有许多匡正的地方,我很感激他们两位”。由此可见,双方都在相互尊敬的基础上讨论问题,既相互辩驳,又相互肯定,绝无后来政治论战中那种十足的火药味和你死我活的激烈交锋。著名党史学家胡绳晚年即曾指出:“胡适与李大钊之间的‘问题与主义’之争,过去把它讲成是敌对双方的斗争,事实上还是朋友之间的争论,双方都是反对封建主义旧思想、旧势力的。”因此,“这场为时短暂的‘问题与主义’之争,是民主阵线内部发生的一场争论。争论的方式是商讨式的,直率而温和,并没有剑拔弩张。争论之时,胡适与李大钊之间,友谊依旧。争论过后的相当长的时间里,陈独秀、李大钊与胡适,也并没有因为对马克思主义的态度迥异而反目为仇。” 所以,过去把这场争论说成两种敌对思想体系不可调和的大搏斗,无疑是夸大了。
第二,“问题与主义”之争确实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从几篇文章的内容来看,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要不要进行社会革命以求中国社会问题的根本解决。胡适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三论问题与主义》《四论问题与主义》和《新思潮的意义》等文中,反复劝说人们应从具体社会问题入手,这显然是宣扬改良,试图通过一点一滴的实验来解决他说的那些问题。由此可见,这场争论的实质就是要通过根本解决的革命还是一点一滴的改良实现对中国的改造,而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与现实政治密切相关的问题。事实上,这场争论过后不久,胡适自己也在1922年回顾说:“那时正当安福部极盛的时代,上海的分赃和会还不曾散伙。然而国内的‘新’分子闭口不谈具体的政治问题,却高谈什么无政府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我看不过了,忍不住了,——因为我是一个实验主义的信徒,——于是发愤要想谈政治。我在《每周评论》第31 号里提出我的政论的导言,叫做‘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他还表示:“我们是不承认政治上有什么根本解决的。……我们因为不信根本改造的话,只信那一点一滴的改造,所以我们不谈主义,只谈问题。” 这些都足以表明,他发表那篇文章及其引起的论争是具有明显政治色彩的。完全否认这一点,也是不客观的。
基于此,笔者以为,“问题与主义”之争是一场发生在新文化阵营内部的、具有学术辩论形式但在内容上又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争论。它事关如何解决中国社会政治问题的根本方法,反映了二者指导思想上的分歧。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并不是一场纯粹的学理之争,将之视为一次政治论争更为妥当。
(二)胡适发表文章是否针对马克思主义?
关于这个问题,如果从文本和语境来分析,应该可以得出以下两点认识。第一,胡适此文并非专门针对或主要不是针对马克思主义的。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中,他开篇就介绍了撰写此文的缘起是一些人迷信军国民主义或无政府主义,特别是前几天北京几份报纸“都极力恭维安福部首领王揖唐主张民生主义的演说,并且恭维安福部设立‘民生主义的研究会’的办法。……我看了这种消息,发生一种感想。这种感想是:‘安福部也来高谈民生主义了,这不够给我们这班新舆论家一个教训吗?’”由此可见,胡适发表该文的最初诱因是安福部王揖唐也来谈论“主义”了。这在他看来,无疑是空谈抽象的主义容易混淆视听的一大弊端,所以不得不予以纠正。而在接下来的文字中,胡适也很少涉及马克思主义,甚至表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和王揖唐的社会主义不同”。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的这篇文章应该是针对一切主义的,而非专门针对马克思主义,或者不是主要针对马克思主义。这从首先回应胡文的蓝公武本属研究系,与马克思主义没有什么关系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来。
而在《三论问题与主义》一文中,胡适又解释说:“现在世界各国,有一班‘把耳朵当眼睛’的妄人,耳朵里听见一个‘布尔扎维主义’的名词,或只是记得一个‘过激主义’的名词,全不懂得这一个抽象名词所代表的是什么具体的主张,便大起恐慌,便出告示捉拿‘过激党’,便硬把‘过激党’三个字套在某人某人的头上。这种妄人,脑筋里的主义,便是我所攻击的‘抽象名词’的主义。我所说的‘主义的危险’,便是指这种危险。”而“ 蓝、李两君所辩护的主义, 其实乃是些抽象名词所代表的种种具体的主张。如此所说的主义, 我并不曾轻视。” 这也说明,马克思主义并非其首要的攻击目标。第二,胡适《多研究些问题, 少谈些“ 主义”!》一文的批评对象确实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综观该文, 虽然没有明确使用马克思主义的概念,但其反对“高谈主义”和“根本解决”的主旨却是公开的,而这自然也包括了马克思主义在内。惟其如此,李大钊才觉得有必要与之商榷,以便澄清认识。关于这一点,胡适晚年在回忆当初发表此文的目的时也说:“我的意思是想针对那种有被盲目接受危险的教条主义,如无政府主义、社会主义和布尔什维克主义等等,来稍加批评。”并将由此引发的论争视为“我和马克思主义者冲突的第一回合”。由是观之,近年来一些文章极力为胡适辩白,认为他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完全与马克思主义无关,这种观点亦失之偏颇。
(三)论争的结果是什么?
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笔者有两点认识:第一,这场争论促进了李大钊等人更切实地把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与深入了解和逐步解决中国具体问题相结合,这对于扩大马克思主义的影响,推动人们进一步探索如何改造中国社会起了积极的作用。如李大钊在《再论问题与主义》一文中就写道:我们“把这个那个的主义,拿来作工具,用以为实际的运动,他会因时、因所、因事的性质情形生一种适用环境的变化”。因此,“一个社会主义者,为使他的主义在世界上发生一些影响,必须要研究怎么可以把他的理想尽量应用于环绕着他的实境”。这无疑是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必须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他还承认:“我们最近发表的言论,偏于纸上空谈的多,涉及实际问题的少。以后誓向实际的方面去作。”从后来的情况来看,他确实也是这么做的。
一个多月后,他发表《北京市民应该要求的新生活》一文,就改良北京市民生活问题列出20 条意见。这些意见都是关系到市民日常生活的市政问题,如税收、房租、图书馆、夜校、公园、医院、孤儿院、恤老院、汽车、电车、浴所、食堂、公厕、电灯、电话、市区规划等,均一一列出,力主逐项改良。文章最后还说:“此外应加改良的事,必然还有许多,今天我只想起这些,其余的还要我们大家去想” 。可见,他对胡适提出的“多研究些问题”的主张并不完全排斥,而是颇为赞许的。当然,这是他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根本解决”原则基础上的赞许。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马克思主义者更加重视对实际问题的研究,并力戒空谈。1922 年1 月创办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机关刊物《先驱》的《发刊词》便有感于“近一二年来的言论界,……大家都在纸上空谈不着边际的主义,并毫无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决心”,因而认为必须反对“不谙实际的传播一种高调的主张”。这份《发刊词》最后还宣布:“本刊的第一任务是努力研究中国的客观的实际情形,而求得一最合宜的实际的解决中国问题的方案。” 其中明显反映出对研究实际问题的重视。1924 年,《中国青年》亦发表文章表示应“少发些抽象的哲理高论,多注重于具体的实际问题”,并指出:“‘多研究问题,少谈些主义’这句话,虽未免有些人觉得不满,然而我们从一种的主义上去切实的研究民众——研究现实,总是应该的。” 这也表明,“问题与主义”之争对推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是起到积极作用的。
第二,这场争论后,胡适的改良主义思想仍存在较大的影响。如陈独秀在1920 年的几篇文章中就写道:“与其高谈无政府主义、社会主义,不如去做劳动者教育和解放底实际运动;与其空谈女子解放,不如切切实实谋女子底教育和职业。”因此,“我希望诸君切切实实研究社会实际问题底解决方法,勿藏在空空的什么主义什么理想里面当造逋逃薮安乐窝。”他还强调:“我们改造社会,是要在实际上把他的弊病一点一滴、一桩一件、一层一层渐渐的消灭去,不是用一个根本改造底方法,能够叫他立时消灭的” ,“无论在何种制度之下,人类底幸福,社会底文明,都是一点一滴地努力创造出来的,不是象魔术师画符一般把制度改了那文明和幸福就会从天上落下来。”那些所谓“彻底”、“完全”、“根本改造”、“一劳永逸”的想法,都是“懒惰的心理底表现”。这种思想,几乎与胡适如出一辙。由此亦可见,在“问题与主义”之争后,胡适的主张并未完全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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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艾辛:《“问题”与“主义”之争的案翻不得》,《内部文稿》1993年第22期。
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2),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49-252页。
《李大钊选集》,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28-234页。
蔡韦:《五四时期马克思主义反对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斗争》,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2页。
胡华主编:《中国革命史讲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33页。
魏绍馨:《关于“问题与主义”之争及其评价的历史反思》,《齐鲁学刊》1994年第1期。
侯且岸:《关于“问题与主义”之公案的历史还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6年第6期。
张明军、陈少晖:《关于“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历史思考》,《许昌师专学报》1995年第1期。张先贵:《重评“问题与主义”之争》,《安徽大学学报》1995年第5期。
刘志国:《“问题与主义之争”中的胡适思想及其对当代文化建设的启示》,《山东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
高正礼:《“问题与主义”之争的若干辨析》,《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萧超然:《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58页。
甘林:《还原历史还是颠倒历史——评<关于“问题与主义”之公案的历史还原>》,《高校理论战线》2007年第8期。
李庆:《胡适和问题与主义之争》,《近代史研究》1986年第5期。
于兴卫:《关于“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几点思考》,《党史研究与教学》1999年第2期。
陆剑杰:《中国的自由主义和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之关系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哲学研究》1999年第11期。
黄济:《中国近百年教育思想回眸》,《北京大学教育评论》第1卷第2期,2003年4月。
郑端:《李大钊<再论问题与主义>的再解读》,《高校理论战线》2011年第8期。
高正礼:《“问题与主义”之争的若干辨析》,《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郑端:《李大钊<再论问题与主义>的再解读》,《高校理论战线》2011年第8期。
郑东升:《近十年来关于“问题与主义”之争研究综述》,《锦州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
张传鹤:《重新解读胡适及“问题与主义”之争》,《文史哲》2003年第6期。
邓中夏:《中国职工运动简史(1919-1926)》,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9-20页。
何干之主编:《中国现代革命史讲义》,高等教育出版社1954年版,第23页。
丁守和、殷叙彝:《从五四启蒙运动到马克思主义的传播》,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283页。
李良玉:《关于五四时期“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历史考辨》,《南京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张先贵:《重评“问题与主义”之争》,《安徽大学学报》1995年第5期。
张明军、陈少晖:《关于“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历史思考》,《许昌师专学报》1995年第1期。
马以鑫:《“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再评价》,《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
[美]费正清编、杨品泉等译:《剑桥中华民国史》上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23页。
邓中夏:《中国职工运动简史(1919-1926)》,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20页。
上海市高等学校《中国共产党历史讲义》编写组编:《中国共产党历史讲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6页。
官守熙:《关于一九一九年“问题与主义”之争的评论的商榷——兼谈实验主义和改良主义在“五四”时期的社会影响》,《内蒙古大学学报》1982年第2期。
魏绍馨:《关于“问题与主义”之争及其评价的历史反思》,《齐鲁学刊》1994年第1期。
《李大钊选集》,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28、234页。
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2),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66页。
《胡绳论“从五四运动到人民共和国成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8、67-68页。
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3),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64、401页。
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2),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49-250页。
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2),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67-268页。
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90-191页。
《李大钊选集》,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30、241页。
《发刊词》,《先驱》创刊号,1922年1月15日。匪石:《革命中学生应持的态度》,《中国青年》第35期,1924年6月14日。
任建树等编:《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69、187、194页。
独秀:《懒惰的心理》,《新青年》第8卷第2号,1920年10月1日。
(二)关于胡适一文的针对对象
《每周评论》发表的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
《每周评论》发表的李大钊《再论问题与主义》
胡适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是否针对马克思主义?学术界长期以来的看法也不一致。1930 年,邓中夏在《中国职工运动简史》一书中谈到:五四运动后,“社会主义的信仰者日胜一日,首先引起资产阶级学者的抗议,提出‘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胡适之)以与社会主义信仰者挑战,于是在北京方面发生所谓‘问题与主义’之争。”这无疑是认为胡适挑起论战的对象是社会主义。但邓中夏同时也指出:“社会主义信仰者在当时派别是极为纷歧的:有无政府主义,有工团主义,基尔特社会主义和马克思共产主义(布尔什维主义)。此外还有夹七夹八的什么傅立叶的空想社会主义,托尔斯泰的无抵抗主义和日本武者小路实笃的新村主义等。” 这表明他并未把胡适的挑战视为专门针对马克思主义,而是认为它包括了其他纷繁复杂的社会主义流派。
最早将“问题与主义”之争说成是胡适专门攻击马克思主义的,可能是何干之主编的《中国现代革命史讲义》一书。在这本书中,何干之明确提出:“胡适所抨击的主义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而他的‘一点一滴’的主张,也就是资产阶级的改良主义。” 此后,这种观点流传甚广,成为一种通行说法。有的学者还进一步引申说:“尽管胡适采用了隐晦曲折的手法,表面上只是笼统地反对‘外来的主义’,但他的整个言论的锋芒都是指向马克思列宁主义的” 。
近年来,开始有研究者对上述说法提出质疑,认为胡适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并不是为了阻碍马克思主义传播,他所批评的“过激主义”是无政府主义。因为胡、李争论的时候,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还没有得到广泛传播,胡适不至于恐惧到惶惶不可终日而著文大加攻击的程度,所以那篇文章的矛头所向,是针对无政府主义者、半无政府主义者和以王揖唐为代表的政客的。大量事实证明,它决不是针对李大钊的。有学者还概括,从文章内容来看,胡适立论的初衷并不是蓄意要反对马克思主义,而是对当时舆论界崇尚的以空谈为特点,以“包医百病”为招牌,以贴标签为能事的教条主义危险倾向进行批评。据此,我们难以得出胡适主张“少谈些‘主义’”就是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定论。这一时期,甚至还有人从胡适文章中读出这样的意味:“在这儿,我们根本看不出胡适有任何一点的反对马克思主义;相反,我们看到的是胡适对马克思主义有一种好感和肯定的评价。”
(三)关于论争的结果
以往,学界在谈到“问题与主义”之争的结果时,一般都认为是马克思主义获胜,促进了其在中国的传播,而胡适“当然被明确当成这场争论的失败者” 。如邓中夏《中国职工运动简史》一书就说:“经过一场激烈斗争后,结果,在形式上算是主义派取得了胜利。” 有的党史讲义更明确写道:“这场论战,在要不要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要不要革命两个根本问题上驳倒了胡适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右翼的谬论,有力地扩大了马克思主义的影响。”
从上世纪80 年代开始,一些不同看法开始出现。1982 年,有学者提出:“一九一九年‘问题与主义’之争,究竟谁胜谁负,很难用当时的社会影响来判断”,“通过这次论战,双方都进一步阐明了自己的观点,使改造中国社会的两种不同主张:社会革命论和社会改良主义,旗帜更加鲜明,并都扩大了自己的影响。但在当时,实验主义和改良主义的影响,明显地胜过马克思主义的社会革命论”。这种观点显然与传统说法不同。此后,又有学者指出:“争论的结果并不是哪个阶级对哪个阶级的胜利,或哪个主义战胜哪个主义,……而是论争双方取人所长补己所短,使自己的意见更全面”。同样也认为这场论争并非以马克思主义的单方面胜利而告终。
如何正确看待“问题与主义”之争
由上可知,学术界对“问题与主义”之争的许多问题存在争议。而如果以一种客观的态度来看待这场争论,应该还是不难取得一些共识。
1920年胡适(右二)、李大钊(右一)等合影。
(一)是政治论战还是学理之争?
“问题与主义”之争的性质到底是什么?笔者以为,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应该明确以下几点事实。第一,这场争论的学术意味是很浓厚的。无论胡适还是李大钊,都力图通过充分和缜密的说理服人,表现出一种宽容与温和的态度。李大钊在给胡适的信中开头就表示,他的观点“其中有的或可与先生的主张互相发明,有的是我们对社会的告白。现在把他一一写出,请先生指正”;文末又说:“以上拉杂写来,有的和先生的意见完全相同,有的稍相差异”,“如有未当,请赐指教”。而胡适对蓝公武、李大钊二文的反应则是“把我的一点意思,发挥的更透彻明了,还有许多匡正的地方,我很感激他们两位”。由此可见,双方都在相互尊敬的基础上讨论问题,既相互辩驳,又相互肯定,绝无后来政治论战中那种十足的火药味和你死我活的激烈交锋。著名党史学家胡绳晚年即曾指出:“胡适与李大钊之间的‘问题与主义’之争,过去把它讲成是敌对双方的斗争,事实上还是朋友之间的争论,双方都是反对封建主义旧思想、旧势力的。”因此,“这场为时短暂的‘问题与主义’之争,是民主阵线内部发生的一场争论。争论的方式是商讨式的,直率而温和,并没有剑拔弩张。争论之时,胡适与李大钊之间,友谊依旧。争论过后的相当长的时间里,陈独秀、李大钊与胡适,也并没有因为对马克思主义的态度迥异而反目为仇。” 所以,过去把这场争论说成两种敌对思想体系不可调和的大搏斗,无疑是夸大了。
第二,“问题与主义”之争确实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从几篇文章的内容来看,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要不要进行社会革命以求中国社会问题的根本解决。胡适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三论问题与主义》《四论问题与主义》和《新思潮的意义》等文中,反复劝说人们应从具体社会问题入手,这显然是宣扬改良,试图通过一点一滴的实验来解决他说的那些问题。由此可见,这场争论的实质就是要通过根本解决的革命还是一点一滴的改良实现对中国的改造,而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与现实政治密切相关的问题。事实上,这场争论过后不久,胡适自己也在1922年回顾说:“那时正当安福部极盛的时代,上海的分赃和会还不曾散伙。然而国内的‘新’分子闭口不谈具体的政治问题,却高谈什么无政府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我看不过了,忍不住了,——因为我是一个实验主义的信徒,——于是发愤要想谈政治。我在《每周评论》第31 号里提出我的政论的导言,叫做‘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他还表示:“我们是不承认政治上有什么根本解决的。……我们因为不信根本改造的话,只信那一点一滴的改造,所以我们不谈主义,只谈问题。” 这些都足以表明,他发表那篇文章及其引起的论争是具有明显政治色彩的。完全否认这一点,也是不客观的。
基于此,笔者以为,“问题与主义”之争是一场发生在新文化阵营内部的、具有学术辩论形式但在内容上又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争论。它事关如何解决中国社会政治问题的根本方法,反映了二者指导思想上的分歧。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并不是一场纯粹的学理之争,将之视为一次政治论争更为妥当。
(二)胡适发表文章是否针对马克思主义?
关于这个问题,如果从文本和语境来分析,应该可以得出以下两点认识。第一,胡适此文并非专门针对或主要不是针对马克思主义的。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中,他开篇就介绍了撰写此文的缘起是一些人迷信军国民主义或无政府主义,特别是前几天北京几份报纸“都极力恭维安福部首领王揖唐主张民生主义的演说,并且恭维安福部设立‘民生主义的研究会’的办法。……我看了这种消息,发生一种感想。这种感想是:‘安福部也来高谈民生主义了,这不够给我们这班新舆论家一个教训吗?’”由此可见,胡适发表该文的最初诱因是安福部王揖唐也来谈论“主义”了。这在他看来,无疑是空谈抽象的主义容易混淆视听的一大弊端,所以不得不予以纠正。而在接下来的文字中,胡适也很少涉及马克思主义,甚至表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和王揖唐的社会主义不同”。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的这篇文章应该是针对一切主义的,而非专门针对马克思主义,或者不是主要针对马克思主义。这从首先回应胡文的蓝公武本属研究系,与马克思主义没有什么关系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来。
而在《三论问题与主义》一文中,胡适又解释说:“现在世界各国,有一班‘把耳朵当眼睛’的妄人,耳朵里听见一个‘布尔扎维主义’的名词,或只是记得一个‘过激主义’的名词,全不懂得这一个抽象名词所代表的是什么具体的主张,便大起恐慌,便出告示捉拿‘过激党’,便硬把‘过激党’三个字套在某人某人的头上。这种妄人,脑筋里的主义,便是我所攻击的‘抽象名词’的主义。我所说的‘主义的危险’,便是指这种危险。”而“ 蓝、李两君所辩护的主义, 其实乃是些抽象名词所代表的种种具体的主张。如此所说的主义, 我并不曾轻视。” 这也说明,马克思主义并非其首要的攻击目标。第二,胡适《多研究些问题, 少谈些“ 主义”!》一文的批评对象确实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综观该文, 虽然没有明确使用马克思主义的概念,但其反对“高谈主义”和“根本解决”的主旨却是公开的,而这自然也包括了马克思主义在内。惟其如此,李大钊才觉得有必要与之商榷,以便澄清认识。关于这一点,胡适晚年在回忆当初发表此文的目的时也说:“我的意思是想针对那种有被盲目接受危险的教条主义,如无政府主义、社会主义和布尔什维克主义等等,来稍加批评。”并将由此引发的论争视为“我和马克思主义者冲突的第一回合”。由是观之,近年来一些文章极力为胡适辩白,认为他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完全与马克思主义无关,这种观点亦失之偏颇。
(三)论争的结果是什么?
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笔者有两点认识:第一,这场争论促进了李大钊等人更切实地把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与深入了解和逐步解决中国具体问题相结合,这对于扩大马克思主义的影响,推动人们进一步探索如何改造中国社会起了积极的作用。如李大钊在《再论问题与主义》一文中就写道:我们“把这个那个的主义,拿来作工具,用以为实际的运动,他会因时、因所、因事的性质情形生一种适用环境的变化”。因此,“一个社会主义者,为使他的主义在世界上发生一些影响,必须要研究怎么可以把他的理想尽量应用于环绕着他的实境”。这无疑是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必须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他还承认:“我们最近发表的言论,偏于纸上空谈的多,涉及实际问题的少。以后誓向实际的方面去作。”从后来的情况来看,他确实也是这么做的。
一个多月后,他发表《北京市民应该要求的新生活》一文,就改良北京市民生活问题列出20 条意见。这些意见都是关系到市民日常生活的市政问题,如税收、房租、图书馆、夜校、公园、医院、孤儿院、恤老院、汽车、电车、浴所、食堂、公厕、电灯、电话、市区规划等,均一一列出,力主逐项改良。文章最后还说:“此外应加改良的事,必然还有许多,今天我只想起这些,其余的还要我们大家去想” 。可见,他对胡适提出的“多研究些问题”的主张并不完全排斥,而是颇为赞许的。当然,这是他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根本解决”原则基础上的赞许。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马克思主义者更加重视对实际问题的研究,并力戒空谈。1922 年1 月创办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机关刊物《先驱》的《发刊词》便有感于“近一二年来的言论界,……大家都在纸上空谈不着边际的主义,并毫无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决心”,因而认为必须反对“不谙实际的传播一种高调的主张”。这份《发刊词》最后还宣布:“本刊的第一任务是努力研究中国的客观的实际情形,而求得一最合宜的实际的解决中国问题的方案。” 其中明显反映出对研究实际问题的重视。1924 年,《中国青年》亦发表文章表示应“少发些抽象的哲理高论,多注重于具体的实际问题”,并指出:“‘多研究问题,少谈些主义’这句话,虽未免有些人觉得不满,然而我们从一种的主义上去切实的研究民众——研究现实,总是应该的。” 这也表明,“问题与主义”之争对推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是起到积极作用的。
第二,这场争论后,胡适的改良主义思想仍存在较大的影响。如陈独秀在1920 年的几篇文章中就写道:“与其高谈无政府主义、社会主义,不如去做劳动者教育和解放底实际运动;与其空谈女子解放,不如切切实实谋女子底教育和职业。”因此,“我希望诸君切切实实研究社会实际问题底解决方法,勿藏在空空的什么主义什么理想里面当造逋逃薮安乐窝。”他还强调:“我们改造社会,是要在实际上把他的弊病一点一滴、一桩一件、一层一层渐渐的消灭去,不是用一个根本改造底方法,能够叫他立时消灭的” ,“无论在何种制度之下,人类底幸福,社会底文明,都是一点一滴地努力创造出来的,不是象魔术师画符一般把制度改了那文明和幸福就会从天上落下来。”那些所谓“彻底”、“完全”、“根本改造”、“一劳永逸”的想法,都是“懒惰的心理底表现”。这种思想,几乎与胡适如出一辙。由此亦可见,在“问题与主义”之争后,胡适的主张并未完全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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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艾辛:《“问题”与“主义”之争的案翻不得》,《内部文稿》1993年第22期。
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2),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49-252页。
《李大钊选集》,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28-234页。
蔡韦:《五四时期马克思主义反对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斗争》,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2页。
胡华主编:《中国革命史讲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33页。
魏绍馨:《关于“问题与主义”之争及其评价的历史反思》,《齐鲁学刊》1994年第1期。
侯且岸:《关于“问题与主义”之公案的历史还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6年第6期。
张明军、陈少晖:《关于“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历史思考》,《许昌师专学报》1995年第1期。张先贵:《重评“问题与主义”之争》,《安徽大学学报》1995年第5期。
刘志国:《“问题与主义之争”中的胡适思想及其对当代文化建设的启示》,《山东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
高正礼:《“问题与主义”之争的若干辨析》,《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萧超然:《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58页。
甘林:《还原历史还是颠倒历史——评<关于“问题与主义”之公案的历史还原>》,《高校理论战线》2007年第8期。
李庆:《胡适和问题与主义之争》,《近代史研究》1986年第5期。
于兴卫:《关于“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几点思考》,《党史研究与教学》1999年第2期。
陆剑杰:《中国的自由主义和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之关系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哲学研究》1999年第11期。
黄济:《中国近百年教育思想回眸》,《北京大学教育评论》第1卷第2期,2003年4月。
郑端:《李大钊<再论问题与主义>的再解读》,《高校理论战线》2011年第8期。
高正礼:《“问题与主义”之争的若干辨析》,《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郑端:《李大钊<再论问题与主义>的再解读》,《高校理论战线》2011年第8期。
郑东升:《近十年来关于“问题与主义”之争研究综述》,《锦州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
张传鹤:《重新解读胡适及“问题与主义”之争》,《文史哲》2003年第6期。
邓中夏:《中国职工运动简史(1919-1926)》,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9-20页。
何干之主编:《中国现代革命史讲义》,高等教育出版社1954年版,第23页。
丁守和、殷叙彝:《从五四启蒙运动到马克思主义的传播》,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283页。
李良玉:《关于五四时期“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历史考辨》,《南京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张先贵:《重评“问题与主义”之争》,《安徽大学学报》1995年第5期。
张明军、陈少晖:《关于“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历史思考》,《许昌师专学报》1995年第1期。
马以鑫:《“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再评价》,《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
[美]费正清编、杨品泉等译:《剑桥中华民国史》上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23页。
邓中夏:《中国职工运动简史(1919-1926)》,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20页。
上海市高等学校《中国共产党历史讲义》编写组编:《中国共产党历史讲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6页。
官守熙:《关于一九一九年“问题与主义”之争的评论的商榷——兼谈实验主义和改良主义在“五四”时期的社会影响》,《内蒙古大学学报》1982年第2期。
魏绍馨:《关于“问题与主义”之争及其评价的历史反思》,《齐鲁学刊》1994年第1期。
《李大钊选集》,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28、234页。
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2),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66页。
《胡绳论“从五四运动到人民共和国成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8、67-68页。
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3),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64、401页。
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2),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49-250页。
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2),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67-268页。
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90-191页。
《李大钊选集》,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30、241页。
《发刊词》,《先驱》创刊号,1922年1月15日。匪石:《革命中学生应持的态度》,《中国青年》第35期,1924年6月14日。
任建树等编:《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69、187、194页。
独秀:《懒惰的心理》,《新青年》第8卷第2号,192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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