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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魂药”犯罪事件不真实

  警方称除非口服 否则任何迷药不可能晃两下就迷晕人

  本报讯 (记者武威)“迷魂药”原是传说。近日,一名网友在新浪微博发帖称自己在香港遭遇“迷魂药”,引来网友转发。后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联手深圳和香港民警调查此案,网友终于坦诚自己的“迷魂药”照片是吃海鲜过敏所致,没有迷药事件,是撒谎吓唬朋友。后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通过微博发布了破案过程,受到一众网友好评。

  少女自称被迷晕钱被偷

  昨天上午9时许,名叫“琳sisitu”的网友发了一条微博:“6点遇到个问路的老太婆,她拿出一张纸我就完全失去了知觉。短短几分钟,所有贵重物品被席卷一空。而且我完全不能说话,眼和嘴肿大。”这位网友还链接了很多自己眼睛和嘴巴浮肿的图片。

  这条微博引起了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的关注。警方发现,这个微博来自深圳大学,南京警方很快@了深圳市公安局民警“深圳小天”。

  “深圳小天”很快联系上了该网友,尽管“琳sisitu”一开始不承认,但事后他告诉警方,这一迷魂药事件是自己杜撰的。自己在照片中之所以眼睛和嘴巴浮肿,主要原因是吃了海鲜过敏。

  警方称迷魂药威力有限

  据办案民警讲,电视剧中常见的迷药在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给大家说了无数次了,除非口服,否则目前已知的所有化学药品都达不到在你面前晃两下就能迷晕你的效果,就算是医院用的吸入式麻醉剂也是要用面罩或呼吸机深呼吸几下甚至几分钟才能把人迷晕。

  警方表示,所谓能够操纵人意识的迷魂药案件,警方追查到最后无一例外都是受害人被犯罪分子忽悠后羞于承认自己上当受骗,所以坚称自己是被药迷了的。”

  果壳网主办的“谣言粉碎机”在微博上也证实,这个世上根本不存在让人闻一下就失去知觉的迷魂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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