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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友情”,她容留朋友吸毒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01日06:39  正义网-检察日报

  沈义 任立维 马琴镕

  本报讯(记者沈义 通讯员任立维 马琴镕)为给17岁的朋友过生日,刘芸(化名)等5名未成年人集体出资购买冰毒在生日聚会上吸食,被民警当场抓获。重庆市秀山县检察院考虑到刘芸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5月29日,承办该案的两名检察官对刘芸进行了回访。

  2011年12月的一天,刘芸在一家酒吧结识了田涛(化名)。后经田涛介绍,刘芸认识了他的另外三个朋友,在接触中,刘芸了解到田涛等4人均在吸食冰毒。

  今年3月,田涛要过17岁生日,他打电话告诉刘芸自己想吸点毒品,刘芸爽快地答应了。之后,刘芸联系到田涛的那三个朋友,让他们到自己的出租屋来给田涛过生日。刘芸和田涛的三个朋友还集体出资200元购买冰毒。正当五人吸食毒品时,被民警抓获。

  秀山县检察院在审查时发现,此案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由于缺乏法律常识而引发的犯罪,刘芸的犯罪情节轻微,且是未成年人,一时义气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并不是为了牟利。此外,刘芸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不大。考虑到刘芸有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监护人,具备有效的帮教条件,该院与其父母签订了《戒毒协议》,并对刘芸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5月29日,承办该案的两名检察官对刘芸进行了回访。检察官向刘芸父母了解她近期的表现,和她交心谈心,结合吸毒案例、禁毒知识,使她了解毒品的危害。回访结束后,刘芸表示一定会谨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誓言,今后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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