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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改革从定方案转入实施阶段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4日01:39  燕赵都市报

  第一档覆盖80%城乡居民用户的基本需求第二档覆盖到95%的城乡居民用电第三档针对“用电大户”实行高价政策

  据新华社电 记者13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随着各地听证会的相继落幕,居民阶梯电价改革已从方案制定阶段转入组织实施阶段。

  阶梯电价制度是价格领域的一项重大机制创新,既适应了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形势要求,又兼顾了群众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与以往电价调整按电量平均加价不同,阶梯电价制度用覆盖率的方法确定各地分档电量。

  第一档覆盖80%的城乡居民用户的基本需求;第二档覆盖到95%的城乡居民用电;第三档针对“用电大户”实行高价政策。这样设计,主要是基于中国现在用电量最多的5%的高收入家庭消费了24%的电量这一实际情况,体现了“多用电者多付费”的核心理念。“保基本”,就是区分居民用电需求中的基本和非基本部分,对居民基本用电需求优先保障,实行较低电价,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价格相对稳定;对非基本用电需求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实行较高价格,以充分反映市场供求情况和资源稀缺程度。“促公平”,就是在调整居民电价水平的同时,通过对非基本用电需求实行较高电价,同一省份不区分农村、城市划分电量需求分档,对困难群体给予一定免费用电量等方式,实现了“富人补贴穷人,城市反哺农村”,既保障基本需求,又抑制过度消费,特别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目的,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原则。

  从近期各地听证会反映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听证参加人对阶梯电价制度是赞同的,提出的意见大多是针对基本电量设置、计量周期等具体操作问题,对“建机制、保基本、促公平”的制度核心理念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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