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不能无限扩大教育者的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4日06:10  东方早报

  四川仪陇县义门小学六年级学生小双(化名)偷了化学实验室两瓶硫酸,被要求在全校师生面前检讨。小双检讨完后,其母李红芳主动要求发表看法,但谈完话后却突然倒在台上不幸“猝死”。

  这起意外的事件顿时引起媒体的一场轩然大波。又是说“母女同台警示教育”类似于过去的批斗会,和处罚罪犯没有什么两样啦,又是对学生“毁灭性的打击”,让教育失去了“以人为本”的元素啦等等,不一而足。

  这使我想起了过去年代的一件事。上世纪七十年代,河南一名中学生因考英语答不上来,就在试卷上写着“我是中国人,不学英语”的字句,受到了老师批评,后该中学生为此自杀。这下可不得了了,校长、教师被逮捕,各地教学秩序顿时大乱。校长、教师从此谁也不敢对学生大胆管理和教育了,怕再出人命。千对万对,出了人命就是你的不对。直到多年后,才给这所学校的校长和老师平了反,肯定了老师在教育方法上并无不当,不能因为出现了偶然事件,就无限扩大学校和教师的责任。

  现在几十年一轮回,又有点像过去那样,学校动辄得咎。而少数媒体也动辄给学校扣帽子、打棍子,上纲上线。当今学校有些方面确实可恨。如搞应试教育,摧残孩子的想像力和创造力;受利益驱动,乱办班,乱收费。但并不是学校所做的一切都不对。在我看来,不敢维护正常的校纪,该严格管理时而不敢管,那才是学校的不负责任和教师的失职 。

  陕西西安 杨建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