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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对轨道交通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4日06:19  汉网-武汉晚报 微博

  组织地铁应急演练 试运营不少于1年

  我市将对轨道交通立法

  本报讯(记者 夏琼 拱岩颜 通讯员 韩红)我市将对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出台地方性法规。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说明会上获悉,本月底《条例(草案)》将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今年底,全长27.7公里的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将投入试运营,我市将迈入“地铁时代”。其他几条线路的地铁建设也在推进、展开,未来几年,全市每年至少建成开通一条轨道交通线路。到2017年,我市中心城区将形成215.3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随着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快速发展,我市之前公布实施的《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已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我市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对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权利义务进行规范。

  我市将《条例》列入2012年立法计划,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听取企业、市民及法律、交通等方面专家意见,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日前已经市政府讨论通过,本月底《条例(草案)》将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试运营不少于1年

  记者从《条例(草案)》了解到,地铁初检合格后,将组织3个月的空载试运行。试运行合格的,进行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评审合格后进行不少于1年的试运营。

  有关专家介绍,不少于3个月的试运行是国家强制规定的,列车在轨道上空载试跑,不对外售票载客。这期间将进行严格实验,测试地铁设备系统和整体系统的安全性。

  试运行结束,将开展试运营,参照各城市的地方法规,我市地铁试运营时间不少于1年。这期间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服务质量、运营品质,对局部进行微小的调整,如纠正英语标识等。此时对乘客人身安全没有影响,乘客可以购票乘坐地铁。最后由国家发改委组织人员进行验收,交付正常运营。

  定期组织地铁应急演练

  《条例(草案)》透露,我市将把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应急纳入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制订大型演练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还要配套建设应急救援场所,定期组织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与地面交通应急保障联动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将运营突发事件信息、救援信息、换乘信息向社会发布。

  此外,轨道交通的视频监控系统应与公安机关相关系统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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