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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医改支付限额不低于6万元 救助范围扩大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4日06:52  南海网

  本报海口6月13日讯(记者王亦晴)今天,海口市2012年度医改工作会议在海口市召开。记者了解到,从今年4月至2013年3月,海口市将出台一系列举措,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实惠。

  医保支付限额不低于6万元

  根据海口市政府2012年医改任务要求,2012年,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当地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均不低于6万元。今年,海口市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以上,人均筹资达到290元以上,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和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进一步提高。

  提高重特大病保障水平

  今年海口将加大救助资金投入,救助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同时,海口市将继续做好11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5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70180人和19794人。

  海口市还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在基层推进全科医生制度

  海口市积极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安排1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完善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力争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鼓励开展全科医生职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首层首诊负责制试点。

  另外,村卫生室信息化项目建设和镇村一体化管理也将加快推进,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将达到100%;支持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农村急救体系和区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建设。加大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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