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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附加费仍不降 物价局称未跌破下调启动点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4日14:00  中国广播网 微博

  出租车附加费仍不降 物价局称未跌破下调启动点

  2012-06-14 14:00来源:中新网打印本页 关闭

  市物价局:尚未跌破下调启动点

  连日来,不少市民及网友反映,“汽油价格已经降了两次,宁波出租车的燃油附加费啥时候也会跟着减?”

  网友“小苏”告诉笔者,前一天晚上,他上网看到一则新闻,说大连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减了1元,搜索同类信息,在最近的一次油价下调后,深圳和厦门两地也已经下调了出租车的燃油附加费。

  “小苏”说,昨天早上他打车出行时还特意问了司机,宁波的燃油附加费是不是也减了?不过那位“的哥”告诉他,燃油附加费依旧是2元。这个答复让“小苏”心里挺不是滋味,1个多月来,油价降了0.61元,这个附加费也不能光升不降啊。

  市物价局昨日回应称,目前93号油价为每升7.27元,尚未跌破7.10元的调价启动点,因此目前宁波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仍为2元。

  根据近期国际油价走势和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改委先后于5月10日和6月9日两次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累计下调汽、柴油价格每吨860元和820元。

  按照现行客运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6.02元并持续15天以上,可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1元;达到或超过每升7.10元并持续15天以上,可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2元;达到或超过每升8.18元并持续15天以上,可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3元。加收燃油附加费后,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回落至上述价格标准以下并持续15天以上时,相应降低燃油附加费标准,直至取消燃油附加费。

  经市价格主管部门、交通部门核准,我市市区客运出租车从2012年2月23日起加收每车次2元燃油附加费。成品油价格两次下调后,我市现行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为每升7.27元,尚未跌破2元燃油附加费启动点(每升7.10元)。根据油运价格联动机制规定,市区客运出租车继续加收每车次2元燃油附加费。(记者张燕 周琼 通讯员俞仲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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