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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设人才签证 对“三非”外国人说不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30日17:44  国际在线 微博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林凌)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30日在北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出境入境管理法。该法在普通签证中增设了“人才引进”类别,以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来华工作。

  中国本身是劳动力大国,在引进人才时以高端人才为主。为此,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外国专家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力资源供求状况制定并定期调整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指导目录。

  针对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简称“三非”)问题,出境入境管理法也规定了相关措施:

  一是严格签证签发制度,从源头上预防“三非”问题的产生。规范单位或者个人邀请外国人来华行为,规定出具邀请函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明确不予签发签证的情形,对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能保障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等的,不予签发签证。

  二是加强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规范来华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办理、查验和住宿登记等制度,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外国人有“三非”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是规范外国人在华工作管理。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并明确对非法就业的界定。外国人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外国留学生违反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属于非法就业。

  四是规定了调查、遣返“三非”人员的措施和法律责任。对有“三非”嫌疑的外国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依法当场盘问、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对有“三非”情形的外国人,可以依法给予罚款或者拘留的处罚,并可以处以限期出境;对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离境的,可以遣送出境,且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同时,这部法律也强调依法保障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保障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强调在出入境管理工作中加强服务意识,从而方便中外人员往来,吸引高层次的海外专门人才和符合规定的投资者来华,从而促进中国的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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