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出境入境管理法等

2012年07月01日05:09  北京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30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分别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7号、第58号主席令,分别予以公布。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一修正案。该修正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同意对这一修正案予以备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该修正案将以公告方式予以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1年中央决算的决议,批准了2011年中央决算。

  ●发现“三非”外国人应及时报告

  此次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外国人有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有关信息。

  ●我国立法增加人才引进类签证

  此次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据介绍,这样规定是对入境签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在普通签证中增加规定“人才引进”类别,从而吸引更多海外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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