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我省阶梯电价方案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1日05:39  荆楚网-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熊星星、通讯员程惠芳)昨日,省物价局向媒体通报,我省居民阶梯电价试行方案今日开始执行。此次较5月份听证方案有所调整:居民最关心的首档电量从每户每月150千瓦时调至180千瓦时;第二档电量也有大幅上调,在目前各省出台的方案中,仅低于广东夏季标准。

  根据方案,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居民每月用电量分为三档,实行分档递增。分档电量标准为:第一档为0-180千瓦时/户·月,第二档为181-400千瓦时/户·月,第三档为400千瓦时/户·月以上的电量。分档电价标准为:第一档保持现行电价标准不变,第二档每千瓦时提价0.05元,第三档每千瓦时提价0.30元。

  此次试行阶梯电价的范围为湖北省电力公司直供直管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直抄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居民阶梯电价自2012年7月1日零时起的用电量开始,按供电企业抄表周期执行。

  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国家发改委对湖北省的居民用电平均提价2.2分/千瓦时的水平调整。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千瓦时免费用电量。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